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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规则委会议在江西成功召开

来源:江西律协     日期:2011-07-25     作者:江西律协    阅读:5,467次
全国律协规则委员会工作会议在井冈山顺利召开
江西省律协对会议顺利召开给予了积极配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2011年度工作会议于2011年7月16日至18日在江西井冈山顺利召开。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于7月18日、全国律协规则委于7月21日分别寄来感谢信,对江西省律师协会为本次会议所提供的优质会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信息调研部主任胡笑梅,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孙发荣律师,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柳平律师,江西省律师协会会长方世扬律师,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韩德晶律师、北京荣德律师事务所戴长洪律师、北京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李海珠律师。江西省律协办主任罗中锦、副主任高璇列席会议。
    会上,首先由柳平和方世扬分别就湖北省、江西省律师协会行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做了详细介绍。
    全国律协吕红兵副会长回顾和总结了全国律协规则委员会的工作。吕红兵副会长说。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行业规范制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行业自律规则体系已经形成,为了对所取得的成绩作一次阶段性总结,也为了便于律师、律师协会学习与查阅,规则委编辑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业自律规则汇编(2011年版)》(稿)。他指出,虽然全国律师协会的行业规则体系已经形成,但在体系内容的完整性及内部逻辑关系的严密性上,仍须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要拾遗补缺地“立”,与时俱进地“改”,坚持不懈地“行”。
    接着,与会人员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业自律规则汇编(2011年版)》(稿)的编撰体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与行业规则之间及行业规则相互之间逻辑关系的合理性、规则条文的可操作性、实施效果、年内出版等展开了热烈讨论、认真分析和评估评价,提出了各自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并达成了共识。
    大家一致认为,“徒法不能自行”,最关键、最艰苦的工作在于实施,在于广大律师和各律师协会的贯彻执行。为此,会议就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如何推进全国律协行业规则在各地更好地贯彻执行进行了相应的探讨。
    最后,会议讨论并提出对下届规则委工作的建议与展望。
    井冈山市司法局局长廖明华、江西志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沈斌先律师对会议的筹备、召开给予了大力支持。
 
 
附件:
感 谢 信
江西省律师协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于2011年7月15-18日在井冈山召开了2011年度工作会议,江西省律师协会为此次会议的筹备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会议期间又为参会人员提供了优质的会务服务,为此次会议的圆满举行作出了贡献,全国律协行业规则委员会谨向江西省律师协会表示衷心感谢!向方世扬会长和负责会务的罗中锦主任、高璇主任及司机师傅表示衷心的感谢!你们的辛勤劳动为会议顺利召开提供了坚实保障,你们的周到安排给全体参会人员留下了美好的印象!
    我们衷心祝愿江西省律师协会在井冈山精神激励下,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就!祝愿江西省律师协会全体工作人员明天更美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
               201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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