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无 时间:2012-03-24 作者:无
2011年6月8日上海律协第九届五次会长会议召开,上海律协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完成了新一轮的换届选举工作。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全体大会选举曲峰律师担任研究会主任,并选出刘春彦律师、郭重清律师为研究会副主任。新一届的研究会共有17位律师组成。
2011年6月30日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并确定了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工作内容。新一届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全国律协和上海律协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位委员的共同努力下,求实创新、开拓进取,通过不断加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管理,深入研究期货业务领域的疑难法律问题,使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大进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宗商品中远期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的法律边际”研讨会成功举行
6月30日下午,由上海律协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与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及同济大学期货研究院联合举办“大宗商品中远期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的法律边际”研讨会,顺利举行。
研讨的内容,从一起由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与交易人之间的商事纠纷案例展开,该案例作为市场关注的热点事件,《CCTV2经济半小时》也曾就此作了一档“电子盘投资陷阱”的专栏实录。媒体报道和案例本身,均凸显了此类市场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除了微观的案例以外,研讨还从“变相期货”的法律标准,大宗商品现货中远期交易与期货交易的界定,电子盘交易的市场化特征,大宗商品中远期现货市场的监管趋势、未来演绎等多个方面展开。也特别谈到了“232号文”、“国六条”等由监管层作出的市场整顿规范的相关法律指导意见。
会议由上海律协副会长、上海市政协常委黄绮律师,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曲峰律师共同主持。会上,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教授,上海商务委员会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高瑞,上海证监局期货处处长杨斌,上海证监局期货处赵国富,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刘春彦教授等各位出席嘉宾,分别从学术、监管、实务的角度进行交流和发表研讨观点。有嘉宾认为,虽然此类市场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作为市场自身催生的一种贸易形态,有着一定的客观规律。最后,与会人士对大宗商品市场的未来发展进行了专题探讨和展望。与会内容既有现实性、又有前瞻性,既有理论性、又有实务性,也得到了全体参会人员的充分肯定。
二、“交易所规范及发展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成功举行
2011年12月1日下午,由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上海律协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共同举办的“交易所规范发展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成功举行。
此次研讨会邀请了上海市证监局、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机构的领导参与。会议由曲峰律师主持。
研讨会召开的背景主要是2011年11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2011)38号〕,开始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为了准确理解国务院文件精神,为规范发展各类交易所提供意见和建议,特举办了此次研讨会。研讨会上主要讨论了各类交易所的法律性质、法律地位及组织形式,各类交易所的监管体系制度的建立,各类交易所的规则法律效力,各类交易所的法律责任,各类交易所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及各类交易所未来发展趋势等问题。会议的讨论将理论和实务充分结合起来,得到了全体参会人员的充分肯定。
三、“华安基金与雷曼欧洲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纠纷案”讲座拟将举办
2011年12月7日下午,由上海律协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的“大宗商品中远期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的法律边际”研讨会,拟将举行。
研讨的内容,拟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基金)诉雷曼兄弟国际(欧洲)公司(以下简称雷曼欧洲)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合作纠纷案展开,本案是我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所涉境外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第一大案:其内容直接关涉我国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第一支QDII境外投资产品;其纠纷产生于2008年9月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日,历时将近三年,期间备受投资者、业界、监管部门和境外关联方的关注;案情则涉及境内外多方法律主体之间的较为复杂的衍生品运作机制和法律关系。
会议将由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曲峰律师主持。本次会议还特别邀请了本案件的主审法官张凤翔(上海市高院民二庭审判长)到场为大家分析有关案件情况。
2012年工作计划
1.积极组织开展业务研究活动
期货作为一个蓬勃发展行业,近一两年呈现迅猛的发展势头。2012年度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将继续关注期货业务领域的热点和前沿问题,积极开展业务研究活动,计划努力开展不少于大小研讨会三次以上。
2.努力扩大期货非诉业务范围
扩大期货法律服务范围,特别是区别于多年以前,以期货诉讼为代表特征的业务,而是发展以期货非诉讼业务为代表特征的业务。同时,也让更多的律师对此领域感兴趣,并以此作为专业化特征之一,是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2012年度的工作重点之一。
3.与期货业界机构建立联系
2012年度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将与各期货交易所、期货同业公会、期货公司以及与期货涉案司法机关建立联系,努力建立业务研究互动,树立和提升律师在期货行业中的重要作用。
4.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
2012年度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将组织发表论文、社评等文章,出版相关的专业书籍,提升本委员会的专业理论水平、知名度及社会认可度。
5.积极探索、研究期货法律新问题、热点问题等
2012年度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将积极关注和研究诸如期货资产管理、期货理财、期货基金发展、期货公司融资等法律问题,以及已经在市场上运行的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制度;QFII参与股指期货制度;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准入制度等的各类新问题。
6.加快制定“律师参与期货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7.开展与兄弟省市的律师专业委员会交流。
综上,期货业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海律协九届理事会工作部署规划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研究、业务培训、执业教育等工作。积极发挥上海律师在期货专业化领域,以及在“金融中心”建设中金融衍生品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努力实现为各位委员及协会律师提供切实有效、切磋交流的平台,提升上海律师期货法律服务能力。并努力实现“拓展业务领域、进行业务交流、公开业务成果、扩大业务宣传”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