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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律师座谈会

来源:湖南律协     日期:2013-06-04     作者:湖南律协    阅读:8,140次

2013年63 下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律师座谈会。10名律师代表与30余名检察官面对面,畅谈如何更好地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效推进和保障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贯彻实施。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谈敬纯出席并讲话。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主持会议。

会上,翟玉华、刘岳、潘志勇、贺晓辉、杨建伟、潘传平、邓祥瑞、贺小电、薛宏志、戴志坚等律师先后发言。大家表示,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今年11日起正式实施,是最能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程序法,在我省贯彻落实情况整体是好的,有效地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他们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敢于加强对有关机关的监督,敢于排除行政机关干扰;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要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尊重、理解信赖、律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会律师还结合个案,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过程中有关律师会见与阅卷、证人作证、赃款赃物收缴、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谈敬纯厅长在讲话中对省检察院每年召开座谈会听取律师代表的建议表示感谢,希望律师和检察机关一起,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充分运用“离当事人最近”的优势,协助做好判后答疑、服判息诉等工作,以自身言行影响当事人尊重司法权威;要加强相互理解,共同推进司法公正,检察机关应理性对待律师的参与,平和对待律师的辩护,有效发挥律师在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的防错、纠偏作用,律师要坚持依法、文明、规范,尊重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犯罪的职能和依法侦办案件、查清事实的措施;要加强沟通,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考虑国情、社情,处理好维权和维稳的关系,双方共同建立沟通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谈厅长表示,对于律师反映的涉及司法行政机关的问题,要协调各方努力解决。

游劝荣在讲话时指出,检察机关应当有一种共识,即律师和检察官同样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不要将律师当做对立面和异类,要从骨子里尊重律师;检察机关和律师是追求法治、追求真相的命运共同体,检察机关要尊重理解和认识律师的职业特点,切实保障律师合法权利;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在每一个诉讼环节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建立听取律师意见的机制;检察机关和律师应当共同努力,使诉讼过程同时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通过平衡各种社会关系,为社会利益找到最大平衡点;检察机关要充分相信和依靠律师,与律师界共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游劝荣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欢迎律师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及检察干警的监督。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来献明、薛献斌、朱国祥,党组成员、反贪局长朱必达,党组成员、反渎职局局长魏启敏,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传友,省检察院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省司法厅律管处长向新林、律协秘书长周爱梧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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