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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质疑:跨行查询收费不合理

    日期:2006-05-11     作者:法律之星    阅读:2,327次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银联向银行收取跨行查询费,这是国际惯例,而银行却让持卡人为之买单,很不合理。一旦所有银行都跟风收费,就有垄断的嫌疑。

首先,持卡人和银行之间是存储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查询银行卡的信息应该是一种附随义务,即持卡人对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信息享有知情权,银行方面也有义务告知持卡人账户的相关信息,本来是一种告知的义务却要收费是没有依据的,就好像到电话局查询话费详单要收费一样不可理解,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知情权,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其次,这属于单方变更合同,因为持卡人在办理银行卡时与银行签订合同之初并没有约定这些收费的项目,等用户习惯了种种免费的服务、产生依赖性直至离不开这些服务之后开始收费,违反了合同双方诚信、公平的原则。

最后,交通银行是第一家宣布收取这项费用的,其他银行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收费消息,持卡人还可以选择其他的银行卡,一旦所有的银行都对跨行查询实施收费的话,持卡人根本就失去了选择的权利,因此国家金融主管部门应该进行适当干预。这种银行单方面决定收费并定价的行为也有失公平,必要时应该举行价格听证会,多方来讨论应不应该收以及收多少的问题,而不能由银行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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