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律师事务所变更主管机关交接工作会议在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万力,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副会长车捷,厅律管处处长曹扬文,省律协秘书长彭兵,南京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永祥,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陈宣东,市律协会长张利军等出席会议。37家原省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省市律师管理、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南京市各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省司法厅《关于省直律师事务所变更主管机关的决定》,解读了南京市司法局《关于接收省直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方案》,南京市11个区司法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区扶持律师行业发展的政策。
万力指出,省直所变更主管机关的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动和促进南京律师业发展,是经过反复调研酝酿,审慎做出的决定。南京律师业的发展高度决定了江苏律师业发展高度。省直所变更主管机关,省直分会并入市律协,对南京律师业的发展是新的机遇,省直所的加盟要与原南京的律所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南京律师业发展,实现融合、壮大、发展的根本目的,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实现南京律师业在江苏首位度的提升,在华东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全国律师业板块上具有一定地位。
他要求各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要挑好政治引领和发展两副“担子”,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完善各支部组织建设,做到各项党的基层组织要求有效覆盖;学会理解律师、尊重律师,掌握行业基本规律、基本特点,做好服务工作。
黄永祥就做好省直所变更主管机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党委决策部署,要准确把握省直所变更的要求、机遇和原则。二是完善服务举措,确保变更工作按时高效完成,要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衔接和服务力量。三是紧扣发展大局,努力实现省厅改革目标,要围绕创新发展,促进示范引领;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均衡发展;围绕中心工作,促进作用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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