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对5名“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进行隆重表彰,分别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2009年司法部、团中央联合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来,陈晨、任向东、董阔、汪忠流、桂林5名律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分两批到国家中西部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困难群众,化解社会矛盾,力促和谐发展,赢得了当地党政领导的高度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目前,2011年7月我省选拔招募的第三批5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已经顺利度过适应期,融入当地生活。当得知前两批志愿律师受到省司法厅表彰的消息后,他们深受鼓舞,纷纷表示要以受表彰律师为榜样,勤奋努力,倾情奉献,发挥专业所长,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广泛开展法律宣传,为受援地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充分展现安徽律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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