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汪洋书记关于“大力培养高水平律师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落实我省律师人才发展战略,在初步完成省内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我会副会长王波率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一行于8月7—11日赴江苏、浙江两省考察学习。围绕如何培养高水平律师人才这一重大课题,考察团一行与兄弟省律协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据了解,浙江从2006年上半年开始实施选派律师赴国外参加进修培训项目,首先挑选部分律师在国内培训半年,然后从中选派部分律师到美国或欧盟培训半年,其中赴美国培训的律师先到知名法学院进行为期3个月的理论知识学习,再到律师事务所实习3个月;赴欧盟培训内容主要是有关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等。此项培训由省发改委、商务厅、司法厅、人事厅联合实施,涉及费用主要由财政出资,至今已有28名律师接受培训。另外,从2002年7月起浙江还组织多批律师赴港培训,分别到香港律政司、裁判所学习。江苏省以财政出资1800万元实施“反倾销及WTO培训”三年计划(每年30余人,三年共培训100人),目前已实施两年,共计培训67人(其中律师52名、公证员15名)。根据该计划,选派的律师首先在国内培训1个月,再到美国知名大学培训3个月。
此外,双方还就高级律师的评定及成立专家库、青年律师培养扶持、政策税收等进行了充分探讨。通过此次考察学习,考察团一行认真查找和分析了目前我省与沿海兄弟省在律师人才培养方面的差距及其原因,并希望能够学习借鉴兄弟省的先进经验,在更高的层面上尽快出台我省律师人才发展战略和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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