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结束后,徐汇法院针对卡拉OK歌曲授权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与音集协、MTV权利人、卡拉OK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代表举行专题研讨。
11家公司被判赔12.2万
因擅自在经营场所内播放《EQ乐宴全系列(一)》专辑中歌曲的MTV,位于本市金山、松江、徐汇的11家餐饮、娱乐企业被上海水田商务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放映权为由告进法院。
原告认为,11家被告公司未经授权,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上述专辑中部分歌曲的MTV,侵犯了原告的放映权,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要求这11家公司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中删除涉案MTV,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家被告公司对其经营的卡拉OK歌厅中曾经放映涉案MTV并无异议,但在答辩中表示,已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纳了卡拉OK歌曲的使用费,尽到了合理的版权审查义务,没有侵权的故意,不存在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虽与音集协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但并非所有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均为音集协会员,惠达州公司不是音集协的会员,其在主观上具有过错,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最后,判令11家被告公司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2.2万余元。
激动网播财经节目被告
去年10月,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向徐汇法院递交诉讼,称被告上海激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激动网(www.joy.cn)上向公众提供电视节目《今日股市》和《头脑风暴》的点播服务,侵害了原告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激动网辩称,原告不能证明其享有涉案节目的著作权,被告从上海东方宽频传播有限公司处获得过授权,且已经在网站上删除了涉案节目。
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过在案证据可以认定原告享有涉案作品《今日股市》和《头脑风暴》的著作权。本案中,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网站上直接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在线播放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损害了原告作为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法院在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知名度、创作难度、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以及侵权后果等因素后,判令被告就两起案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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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增40%
昨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研讨会暨201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市律协举行。据了解,近年来,本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去年全市法院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总计受理4575件,审结4534件,同比增幅均超过40%。
市高院副院长陈立斌表示,知识产权案件近年来数量明显增加,案件审理难度也不断加大,既有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也有随着新商业模式产生的责任确定新难题,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新的压力,也给法律服务带来新的挑战。至2020年时,本市将建成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为达成这一目标,陈立斌认为,上海法官要与律师加强沟通与协作,在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推进、精品案例的总结运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到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合力推进。
研讨会上,本市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官和律师们分别就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有关证据认定、诉前临时措施以及侵权赔偿问题作了主题发言。与会人员从立法、司法以及社会公益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不少参会人员表示,该交流平台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上海知识产权司法实践能力,打造海派精品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是沪上法律人士共同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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