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值班律师制度形成健全体系
来源:中国律师网
日期:2017-02-13
作者:全国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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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一个法律援助值班室律师正在为当事人解答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法院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而在河南,有关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探索,十多年前便已开始,并不断“更新升级”。
2016年8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表示,河南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形成了健全的工作体系,对于确保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很具标志性意义。
从“最先试点”到“全面覆盖”
2006年8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商务部、司法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计划选择一个县作为试点,并将目光投向了中国中部地区人口密集、法律援助工作基础良好的河南,经河南省司法厅论证调研,最终确定在修武县开展试点工作。
2009年,河南省司法厅率先提出在全省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明确在全省各市县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推动值班律师工作常态化。
“法律援助机构在法院、看守所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安排律师定期值班,面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法涉诉当事人等特定主体,开展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等。”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说。
2011年至2012年,河南省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启动刑事法律援助试点工作,在试点地方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使值班律师工作覆盖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
到2013年,为更好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河南省把值班律师制度扩大至全部看守所,在全省128个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河南省司法厅数据显示,十年来,河南分别在法院和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176个和128个,覆盖率均达100%。共提供法律咨询49万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3.6万份,参加诉前调解5.1万次,化解矛盾纠纷近7.6万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或指引申请法律援助11.8万多件。尤其是在看守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其法定代理人等无法到场的,安排值班律师到场4300余人次。
快马加鞭未下鞍。2016年7月,在总结十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河南省司法厅联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出台了《河南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工作规定》,从值班律师职能定位、工作范围、工作标准等方面进行科学界定和明确,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进入精细化、纵深化发展新阶段。
走进监区促进精准援助
在登封市看守所,值班律师唐丙坤走进了看守所监区内部,与因涉嫌诈骗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面对面、一对一交流。
基于犯罪嫌疑人的困惑,唐丙坤一一做了解答。周某某表示,这样的一对一服务让自己认识了很多,但是对即将到来的庭审及其期间的一系列法律程序,心里还是没底。于是,周某某当场提出申请法律援助。
登封市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为周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指派了律师唐丙坤和刘少辉。唐炳坤和刘少辉依法查阅并复制了案卷材料。第二天,两位律师就会见了周某某,周某某也满怀希望地签订了《授权委托书》。自此,值班律师唐丙坤和刘少辉成为周的辩护律师并参与庭审辩护。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可以走进监区内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准的法律服务是在2016年7月之后。
2016年7月,河南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十年演进、逐渐成熟的基础上,出台《河南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工作规定》,在工作方式、服务对象和地点上进行创新与改进,明确“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设立在监区内”、“以在押人员为服务对象”。
这标志着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突出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护;工作站由以往设在执法服务区、便民服务区,改为设立在监区内;工作内容上突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对一咨询服务;根据在押人员的法律需求,进行点对点的法律帮助。
“值班律师走进监区标志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进入2.0时代,在促进法律援助精准发力方面又迈出一大步。”周济生表示,这是真正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持续调研也发现,不少值班律师第一时间进入监区提供法律咨询、或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被告人当庭辩护,有效保障了被告人的司法人权,推进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保持控、辩、审平衡做出了突出贡献。
此外,2.0时代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还突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制度防范以及工作纪律。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讯问时,法律援助律师根据安排到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是2011年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试点以来河南在全国率先明确的,《河南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工作规定》又将其制度化。这不仅维护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性和严肃性,也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都向记者表示,“有律师在场,安全感十足。”
在加强制度防范方面,看守所民警收集在押人员法律需求时,隐去在押人员身份、住址等个人信息,值班律师解答问题只对事不对人。
记者在登封市看守所、安阳市看守所采访时,值班律师给记者看了登记簿,其中对案情本身登记的多,对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登记的少,能对号入座即可。
在严格值班律师工作纪律方面,则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定期征求人民法院、看守所的意见,将值班律师的工作表现记入诚信服务记录,并向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通报。
攻坚克难持续发挥制度优势
实际推行中,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李青龙等提出几点担心:
其一,公安部门有疑虑,担心影响办案效率和成果。《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监区调研过程中也发现,部分看守所工作人员还不是完全理解,怕进出监区人员复杂容易出现“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串供”等问题。
“以前哪有过律师进监区的?”值班律师走进监区初期,不少看守所所长向记者介绍情况时都很激动。
其二,办案人员的履职情况会影响该制度的切实落实与否。
周济生告诉记者,办案人员的履职情况在制度推行中也非常重要,如果没有通知到犯罪嫌疑人应有的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权利,就不利于案件在早期阶段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促进认罪服法,不利于犯罪嫌疑人在科学的法律指引下参与审判。只有让制度真正落地,才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以审判为中心。
针对以上问题,一些看守所的做法是,看守所律师值班中可有一名民警陪同,实行“1+1”模式,逐步获得公安部门和一线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理解和配合。
看守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安排民警在场,就是防止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串供,以免影响正常办案。”
此外,周济生表示,在推行过程中,将加大对基层落实情况的指导和培训。
广东耀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余鑫说:“新制度在推行中必然遇到挑战和困惑,需要上下同心、攻坚克难。尽管制度改革过程中每一小步都跨越得如此艰难,但依然无法遮掩制度十年演进发展的优势。值班律师制度最大的作用是突出了‘以审判为中心’,有效服务‘审判’大局。”
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说,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有利于强化法律援助在整个诉讼制度,特别是刑事诉讼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助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持控、辩、审平衡,强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司法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律师李晓杰分析认为,值班律师以中立于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之间的身份,为被告人提供即时法律援助,保障被告人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时获得律师服务。这些有利于预防和避免刑讯逼供,缓解与消除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及对立情绪,促进诉讼活动有序进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值班律师张申涛表示,值班律师的参与配合,有助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为刑事速裁案件和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在接受采访时说,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举措,是保证程序公正的一个前提。值班律师的本质作用、基本功
能越来越显露出来,在司法保障、维护公正中作用越来越突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价值也在于此。河南对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十年探索,对推动全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建立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蔡利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