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广州市已经成为我国从业律师人数最多的省会城市之一。目前,全市律师事务所数量达到270多家,从业律师近5000人。作为广州市律师事务所较为集中的区域之一,越秀区在税务 部门登记管理在册的律师事务所约有130家,占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四成多。为此,广州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和过往的稽查记录,在越秀区确定了首批20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税务检查。
据广州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副局长姜燕介绍,通过检查发现,由于律师事务所工作方式和收入来源的特殊性,目前该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很多。如律师事务所支付给律师的工资、补贴等报酬,大多数采取以个人消费发票报销的方式记账。“这样一来,不仅律师本人得到了实惠而不用缴个人所得税,而且事务所也增加了成本支出,可以借此少缴企业所得税。”姜燕说。
不仅如此,律师与客户约定外出发生的调查费、车船费、餐费等费用,客户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律师。对这部分收入,绝大多数律师都不如实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本次检查中,稽查人员就查出,某律师事务所通过这种手法少缴个人所得税1万多元。
稽查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律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混乱。不少律师事务所只对财务收支进行简单的记账,且记账凭证不齐或不合法。不按有关财务会计规定设置律师代理费、办案费、法律顾问费等明细分类账的情况十分普遍。
同时,一些律师事务所派出的律师向客户直接收取的服务费,通过不记账、账外账等手段,隐瞒真实应税收入而未申报纳税。这些费用包括商品房按揭服务费、外出调查费、信息咨询费等。稽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律师事务所为市内几家大型楼盘提供商品房按揭法律服务时取得收入42万元,未记入事务所账户收入,被要求补缴税款12万元。
“消费者在购房时没有及时向开发商和代理律师索取各种服务收费发票,是造成律师事务所收钱不开发票、逃避纳税义务的一个因素。”税务稽查人员分析说。
另外,虚大成本、在税前扣除了应税的有关预提费用,也是目前律师事务所中普遍存在的涉税问题之一。如某律师事务所税前扣除提取未支付的律协费11万余元,被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共6万余元。广州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有关人员强调,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向委托人收取的一切费用,包括办案费、律协费等,无论其收费名称如何,也不论财务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中计算应纳税额。
为什么律师事务所会出现如此多的涉税问题?姜燕解释说,律师行业作为我国新兴的中介服务行业,有其特殊性。一方面,该行业是国家鼓励和扶持的中介服务行业,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各方面的管理尤其是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仍未完善;另一方面,由于律师办案大部分都是直接和当事人联系,因此律师存在不少灰色、隐性收入,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和查证。同时,现在国家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律师行业的法律法规,而每年新进入该行业的人员数量增长较快,素质参差不齐,也是造成律师行业税收违法现象比较普遍的因素之一。
姜燕称,近年来广州市地税部门与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比较密切的联系,每年都会派出人员为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讲解税收政策和最新法规。但由于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太多,数量增长又快,要做到规范管理仍需更大的努力。
姜燕表示,律师行业作为高收入行业,一直是税务部门重点监控的对象,此次稽查结果更坚定了税务部门对律师行业进行重点整治的决心。她还透露,近日,广州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将和广州市律师协会首次会面,就此次对律师事务所的查处情况进行沟通。下一步,他们还将与广州市律师协会加强沟通,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定期将稽查部门查到的问题向律师协会通报,方便其掌握情况,并进行整改和规范。
另外,广州市地税局还将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加强与司法、财政、物价以及律师协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继续强化对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