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江苏省律师行业党委出台《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江苏省律师行业党委党内重大事项报告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旨在加强和改进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江苏省律师协会和全省律师行业的贯彻落实,规范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省律师行业党委在律师行业管理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省律师行业党委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民主集中制、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协会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等原则,包括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指导全省律师行业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职责,以及省律师行业党委议事决策的主要范围和党办的工作职责等。
《江苏省律师行业党委党内重大事项报告规定(试行)》,旨在切实加强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全省律师行业有关重大事项。
规定适用于省律师行业党委向省司法厅党委、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委报告重大事项和各设区市律师行业党委向省律师行业党委报告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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