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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女律师志愿团与工会妇联等单位搭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平台

来源:山东律协     日期:2011-08-30     作者:山东律协    阅读:11,271次
 
图一 志愿团成员向市妇联赠送志愿团宣传册




图二 龙头女律师志愿团成立仪式现场



图三 志愿团成员到光明广场进行义务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图四 志愿团成员义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为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更好的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2011年8月9日,山东龙头女律师志愿团组织部分成员到枣庄市妇联、工会、残联、团委、关工委等单位赠送载有服务宗旨、服务形式和联系方式的志愿团宣传册,并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受到热烈欢迎和高度赞扬。
    龙头女律师志愿团成立于2011年3月8日,由山东龙头事务所7名女律师和3名女实习律师组成。志愿团的宗旨是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切入点,积极传播法治精神,把党和政府的要求以及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规范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以女律师独特的工作视角和严谨、细腻的工作作风,进行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
    志愿团服务方式为日常服务和定期服务两种形式,日常服务为设立服务热线,每天接受热线法律咨询,接待登门寻求法律帮助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代理诉讼。定期服务定为每月8日进行,志愿团成员统一着装到公共场所宣讲法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志愿团自成立以来,先后多次到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宣讲法律和解答法律咨询,发送宣传单二千余份,为近千人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或代写法律文书,并办理了涉及未成年犯罪、病弱妇女离婚等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展示了女律师志愿者的风采。枣庄电视台、枣庄日报对龙头女律师志愿团进行了专题报道。
(据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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