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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首任民选执业律师会长建章立制开启行业管理新篇章 法律人一小步或推动法治一大步

来源:新闻晚报     日期:2012-10-21     作者:王凤梅/周柏伊    阅读:6,040次
   “你头戴荆棘的王冠走来,你手持正义的利剑走来。 ”上海律协首任执业律师会长朱洪超用胡乔木同志的诗词,作为对律师和自己形象的定义。作为海派大律师中的代表人物,朱洪超回忆自己的执业经历、担任会长的经历时说,因为有使命,所以有孜孜不倦的求索和奋斗。

    100年前,上海律师公会成立之际,首任会长由陈则民律师担任,从而开启了近代律届风云更替。 1979年,上海市律师协会恢复建设后,一直在忙于基础设施及人才筹备,直到2001年,朱洪超律师成为上海第一任由执业律师担任的民选律协会长,开启了协会恢复设立20多年来上海市律师协会由执业律师任会长的新篇章。十年间,上海律师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律师人数和律所创收总额都得到了井喷式的发展,上海律协成为目前上海机构最全、影响最大的行业协会。

首位民选执业律师会长诞生

    2001年9月23日,在上海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上,律师代表们经过民主选举,产生了上海律协第六届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42岁的朱洪超律师成为上海律协第一位 “执业律师担任的会长”。

    这一选举看似普通,其实在律师业内是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革。“长期以来,我国的律师业实行的都是单一的司法行政管理,律师协会的作用甚微。 ”时任上海市司法局局长、现任上海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的缪晓宝回忆说,在此之前,律协会长普遍都由党政领导干部担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律师自治做会长的呼声越来越高。 “这其中有多方面原因,一来执业律师做会长符合律师职业发展规律,能与国际接轨,二来兄弟城市已有先例,充分调动了律师的积极性。”他在会上提出,不以身份决定,无论谁做律师会长,只要引导得好,就可以当。执业律师当会长,可以提升执业信服度,可以避免情绪和立场上的对立,减少摩擦。

    于是,一场开创式的民主选举在上海律师中展开。当时上海律师总人数近一万,全部被发动起来进行民主投票推荐,再根据推荐结果确定理事候选人,并从中确立常务理事,最后从中选举会长副会长。“整个过程充分发挥民主,同时有效集中,将律师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缪晓宝说。

    从这次选举开始之后,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只能由执业律师担任。从2002年开始,原本归司法行政部门管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和年检事务都交由律师协会来负责,这在全国尚属首创。上海律师自治,翻开了新的篇章,之后陆续有吕红兵、刘正东、盛雷鸣律师担任上海律协会长。

对内练好内功对外扩大宣传

    “我在任三年,最值得骄傲的就是建立了一套系统的管理规范体系。”坐在外滩中心的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里,朱洪超这位土生土长的海派大律师,卸任会长职务多年,回过头来如是评价。

    “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优化环境,开拓创新”,是朱洪超会长工作的指导方针。“有思路才有出路,有作为才有地位,有改革才有希望,有发展才有前途”,是朱洪超会长开展工作的基本思路。作为上海第一任民选执业律师会长,朱洪超律师在上任之初就苦苦思索,要履行行业管理之责,靠什么?思索的结果,是一系列严格的管理规范体系。朱洪超和第六届理事会建立了以律师协会章程为龙头,以行为规范和业务指引为两翼的上海市律师协会自律规则体系,这成为是律协实施行业管理的基本准则,建立了“议、审、决、行、监”的治理结构,这是律协运行的基本框架。同时还建立了维权、培训、服务、业务研究、规范管理、对外交流、对外宣传、惩戒与调处、紧急事态反应以及推动律师参政议政等一系列行业管理机制,通过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推动律师事业持续发展。这一结构和机制一直沿用至今。此外,朱洪超还主持了会费改革,减免了律师费用,并率先提出律协为律师购买执业责任保险。对青年律师的培养上,他提出减免青年律师培训费用,提升律师的执业素养。

    要搞好内部建设,还要搞好外部宣传。 “作为一个行业组织,我们要做的就是主动出击,让人们了解律师。 ”朱洪超凭借一个“法律信仰者”的热情,不断地向各方传播律师的能力与作用,包括经常向当时的市司法局长缪晓宝请示“创意”。缪晓宝至今记得2001年朱洪超从美国打来的一个电话,正在参加第一届世界主要城市律师协会会长峰会的朱洪超激动地说,这种峰会的方式非常好,希望上海也能申办,司法局能够支持。这一“创意”得到了缪晓宝的首肯。

    原来,此前作为民间外交家的朱洪超收到了一份请柬,第一届世界主要城市律师协会会长峰会将在美国纽约举行。彼时,“911事件”刚刚发生,朱洪超向司法局领导提出申请,以“因私出境”的身份赴约。在这一次会议上,朱洪超提出,上海律协也有意愿和能力承办类似的会议。随后在法国的第二届世界主要城市律师协会会长峰会上,经过上海律协代表团的激烈角逐,申办到了第三届峰会的举办权!2004年11月,世界主要城市律师协会会长峰会在上海举行,来自19个世界主要城市的律师协会会长及高层人士齐聚一堂,体现了上海律师融入国际律师业发展与合作的信心与决心。

    “如果不是发掘上海律师公会的史料,我也不知道原来上海律协在100年前就有了自己的架构和文化。 ”朱洪超会长后来曾参加倡导上海律师公会发掘和建设,他在展览馆内史料中看到,当年上海律师公会已经有了章程以及架构,在某些方面与他后来的设计不谋而合。在他看来,研究历史是为了寻找未来,研究文化,是为了完善执业精神和传承律师精神。在上海律协的会议室里,悬挂着历届会长的肖像油画,呈现着这些开拓者的足迹。每一个法律人的一小步,或许都将成为法治的一大步,民族的一大步,国家的一大步。

指导鼓励行业创新精神

    在采访中,朱洪超一直谈到,之所以当时有那么多创新,除了确实有很多市场空白外,还离不开前辈律协领导的铺垫,更不离不开司法局领导的支持。

    缪晓宝在评论当年律协的那段改革风云时认为,一个法治社会的完整体系由控、辩、审组成,律师是其中重要的环节,因此他在任时一直非常重视发挥律师的作用。让执业律师当会长是完善行业管理的一种创新和方式。在律所的建设上,缪晓宝极力推进律所改制,由合作所改为合伙所。此前,在律师收入上,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多为提成制,个体化突出,不适应日渐复杂的经济形势发展需求。在律协第一个五年发展纲要里,他就明确指出,推进事务所改制,要将事务所做大做强,不要搞以个人为结算单位的形式。目前,上海律师人数已突破14000人,律师事务所近11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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