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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你去扶,我们会援助你!”

来源:上海老年报     日期:2012-02-21     作者:吴汝琴    阅读:4,425次

“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这段据说是北京大学副校长吴志攀鼓励校友讲诚信、做好事的言论曾经爆红于网络,被网友们称为“撑腰体”,并由此引申为多个不同的版本。而现在,上海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也站了出来,声明愿为见义勇为者“撑腰”:“如果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放心大胆地去扶。如果因此遇到法律问题,我们将义务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自2006年年末发生“彭宇案”至今,关于到底应不应该扶起摔倒老人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新浪网曾经发起过“如果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你是否会将他扶起”的调查,共有28384名网友参与。其中,53.9%的网友表示“不敢扶老人,因为怕被诬陷成肇事者”,21.6%的网友表示“会扶起老人,但要先找路人作见证”,10.2%的人选择“不考虑后果,毫不犹豫将老人扶起”,还有9.1%和5.2%的人选择了“不好说”和“不会扶起老人,又不是自己撞倒的”。上海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委员李云认为,从调查数据来看,只有很小一部分人明确声称“不会扶”,“说明其实这个社会上90%以上的人还是有道德、有善心的。但是因为缺乏保障机制,使得大多数人在做好事前犹豫不决。做了好事反而要陪钱,受损的其实不仅仅是助人者,助人者的整个家庭都要为此承担起做好事所带来的沉重负担,因此就有人感叹‘扶老人都扶不起啊’!”同为委员的刘晓明律师也表示,社会诚信体系的缺失、法律的缺失使得我们在面临“扶不扶摔倒老人”这样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时,甚至都没办法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刘晓明说:“扶了之后,我被诬陷讹诈怎么办?或者由于我救助不当,反而使老人的身体状况恶化怎么办?这些后遗症的解决,其实都需要法律来介入。法律应该具有指引公众行为的作用,它应该让见义勇为者得到保障,同时也应该对诬告者进行惩罚。”
“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永远都不过时,尤其是对于上海这样一个老龄化程度相当严重的国际大都市来说,可能每天都在发生老人摔倒的案例。”上海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主任李东方告诉记者,她就曾亲眼见到一位老伯摔倒在地上爬不起来,周围人很多,但都不敢上前,她上前扶起老人后,也并没有遇到很多人想象中的“讹诈”,“很多人不敢扶,是因为没有制度或是法律的‘撑腰’。去年,我们委员会就讨论过是否要编一本法律援助指南,从法律角度——如怎样进行证据保全等——来给助人者提供保障,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
据李东方介绍,上海市律师协会下设30多个委员会,其中法律援助委员会中的很多律师都是各自事务所中的骨干力量,也是具有爱心的律师。“为了延续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塑造诚信、有道德的良好社会风气,我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郑重宣布,今后一旦有见义勇为者因为搀扶摔倒老人而遇上法律纠纷,我们委员会愿意义务为他请律师,义务为他提供法律援助!”李东方表示,希望每个人面对摔倒的老年人时,都能放心大胆地伸出援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一点点重塑社会道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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