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召开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
来源:湖北律协
日期:2017-02-17
作者:湖北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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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上午,省委政法委召开第一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胡兴儒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和中央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精神,积极有效推动全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我省于2015年11月在全国率先建立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为开好这次联席会议,省司法厅认真收集了当前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广泛征求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快速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事件的指导意见》,提请本次联席会议讨论。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在会上介绍了近年来广大律师普遍反映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辩护权受限制和参与诉讼便利条件缺失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有关制度建设;三是进一步改善便利律师执业的软硬件设施;四是开展律师执业环境大检查活动。同时,就提请会议讨论的《关于快速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事件的指导意见》作了简要说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分别结合各部门实际,总结了近年来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工作,就省司法厅收集的当前律师执业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了说明,并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同时就《关于快速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事件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胡兴儒最后就进一步做好我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统一到位。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法律制度的重要设计,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是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出发,切实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利,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对不合时宜的规则和做法清理到位。各政法机关特别是具体办案部门要对照当前律师反映的执业困难和问题,在本系统、本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内部规章制度和不规范行为自查清理工作,坚决废止或修改涉及律师执业行为的没有法律依据、甚至违反法律规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对发现的司法实践过程中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或做法及时纠正、责令整改。
三是保障措施和条件落实到位。中央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各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就完善律师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和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两方面工作作了统一部署和安排,各政法机关要严格遵照执行,积极推动各项保障措施和各项便利条件落到实处,为广大律师充分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发挥重要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四是快速处理机制建立到位。各政法机关要结合职责范围和相关程序规定,准确判断可能发生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程序、环节和行为方式,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做到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反应、快速调查、快速定性、快速处置。要成立专门的律师投诉受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程序,确保每一件律师投诉案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注重协调配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联系沟通,对律师投诉处理情况做到及时通报、及时沟通、及时反馈。
五是组织领导和督办检查到位。各政法机关要组建强有力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专班,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一个责任部门负责,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省委政法委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纳入政法机关法治建设考核范围,严格进行督办考核。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切实发挥积极作用,定期分析研判推进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
省司法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联席会议精神,尽快修改完善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指导意见。
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秘书长刘元生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