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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谈微信收费:运营商与企业应一视同仁

来源:中新网     日期:2013-05-07     作者:鲍笑寒    阅读:3,973次

    随着工信部表态“微信是否收费由市场决定”后,消费者似乎无需再担心自己会承担微信使用费。但未来电信运营商是否会向腾讯公司收费,仍是未知数。近日,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徐士英在上海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微信收费之争’法律研讨会”上指出,工信部这一表态过于草率。

   “工信部说微信收费是商业行为,我只能同意一半。”徐士英解释,“中国移动等电信运营商是提供基础设施的企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若工信部不监管,反垄断也不积极介入,小企业无法与其公平竞争,就会产生问题,阻碍中国电信业的长期发展。”

    律师阮露鲁也认为政府介入移动互联网市场要避免弊大于利的结果。“微信短时间内发展了三个亿用户,新技术的快速更新换代也表明很多事不需要政府去调节。因此政府在可能干预技术发展的行为上要非常谨慎。”

    据了解,此次电信运营商提出要向微信收取额外费用的理由是微信占用了过多的网络信令资源。但律师林忠认为,微信与电信运营商自行开设的增值业务的竞争才是引发微信收费的主因。“这就好比运营商同时开高速公路和餐馆,采用包月和流量费等收费模式;而腾讯‘餐馆’采用的商业模式则是免费使用加广告收入。运营商无法应付这种新变化是问题的实质。”

    律师刘春泉分析当前中国的通讯产业2代3代网络并存的发展瓶颈在于我国不允许携号转网。“移动在网络速度方面不如联通和电信,但因为不能携号转网,未来即使四代网、五代网建成,还会有大量的人使用二代网,这会增加运营商的成本。”在座律师普遍认为,要解决电信运营商与微信之间的信令紧张问题,有必要让电信运营商的增值业务与基础业务分离,以便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专业化、减小成本。

    刘春泉同时表示,政府要相信市场。“我们不能把公司当‘外人’来管控。腾讯公司和移动运营商从法律运营商来说都是同样的主体,应该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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