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国内律师

国内律师

第四届长三角律师行业合作发展论坛筹备会暨沪苏浙皖律师协会工作联席会在安徽召开

来源:安徽律协     日期:2019-04-25     作者:安徽律协    阅读:7,572次

4月24日—25日,第四届长三角律师行业合作发展论坛筹备会暨沪苏浙皖律师协会工作联席会在安徽召开。安徽律协会长宋世俊主持会议。上海律协副会长陈峰、秘书长陈东,江苏律协副会长宋政平、副秘书长(主持工作)张建华 ,浙江律协秘书长陈三联,安徽律协副会长张晓健、秘书长贾晓清、副秘书长陈立权、陈宁参加会议。安徽律协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届长三角律师行业合作发展论坛由安徽省律师协会负责承办。本次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举办第四届长三角律师行业合作发展论坛的工作方案》,初步确定论坛主题、主要任务、工作进程、议题设置和任务分工。会议认为,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背景下,沪苏浙皖四省(市)律师行业应当通过长三角律师行业合作发展论坛,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地区律师合作交流、共享经验,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律师业创新突破。会议要求,长三角律师行业合作发展论坛以脱虚向实为发展导向,在论坛议题设置方面集中研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强行业发展合作与共建工作的探讨与交流,在推动长三角区域律师行业合作发展方面深耕细作。

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起草长三角律师行业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合作备忘录)》。会议明确了坚持服务大局、共建共享、问题导向、统筹推进为原则,以框架协议为蓝本,建立完备、高效、便捷的长三角律师行业区域协作交流发展机制。会议提出,长三角律师行业要巩固既有的发展成果,围绕服务大局和区域建设做好文章,围绕管理和服务互促共建,立足便利和共享率先突破,加强行业发展要素的自由流通,推动行业管理与服务的协同一体化,加强区域合作的组织保障、制度建设,为长三角区域律师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奠定基础。会议研究了关于联合成立长三角一体化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方案,为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推进中,涉及的政府决策、企业发展、民生事务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会议要求,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集聚行业的优势资源,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局,为实现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会议同时研究了,长三角律师行业合作发展论坛标识(Logo)。会议要求,为增加长三角律师行业合作发展论坛的辨识度,以合作、共建、交流、开放为宗旨,突出律师职业元素,设立长三角律师行业合作发展论坛标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介绍。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