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特邀会员”制是针对“两公一外”律师设立的,他们分别在政府职能部门内部、公司企业内部以及外资所在的驻沪机构中专业提供法律相关服务。自2002年司法部开展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以来,经上海市司法局登记注册的公职律师人数已达到500余人,公司律师数量达到200余名,外资所驻沪机构也达到140余家。
盛雷鸣表示,目前多数上海本土律师具备较好的外语能力和法律专业知识,缺的是思维方式以及对国际规则的了解,而境外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则缺乏对中国国情、法律等方面的了解,我们是学习如何更好地国际化,他们是学习如何更好地本土化,相信通过‘特邀会员’制,双方都能有所成长与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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