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珠海市坚持多措并举立体宣传,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社会知晓率,持续推动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增强村(居)民法治意识、营造社会法治环境等方面的的重要作用。
一是开启新媒体宣传“微时代”。顺应信息化发展新趋势,主动对接“互联网+”工作模式,全面开启互联网、微信、微博、微·网格、手机短信群发系统等短、平、快为特点的新媒体宣传“微时代”,着力加强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工作宣传力度,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方便快捷了解到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相关信息。通过“珠海发布”、珠海新闻网和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微博及时公布、更新全市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及联系方式,并在市司法局官网公布,供群众随时查阅。开通“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工作信息110条;香洲区借助村(社区)电子显示屏滚动式播放相关公益广告;万山区借助“微·网格”管理系统,推送法律顾问信息,解决海岛间信号不稳定,村(社区)知晓渠道不畅的问题;高新区拨出13万元专用经费研发“掌上法律顾问”手机客户端,有望年底前推出;斗门区、金湾区借助手机短信群发系统在律师接访前提醒村(社区)民律师值班时间,进行点对点高效服务,形成新媒体宣传新格局。
二是巩固传统媒体宣传阵地。一是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宣传优势,制作动漫片《调解一起纠纷 构建一份和谐》及其它宣传口号短片等在珠海电视台、斗门电视台循环播放,珠海电台《局长面对面》、《市民热线》等栏目多次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及时报道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巡讲有关活动;二是注重在重点部位进行广宣,印制法律顾问联系卡、海报、宣传横幅等在房产登记中心、税务部门、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及人流密集地段等摆放、张贴、悬挂,统一标准,制作公告栏、宣传栏、律师台签、登记台账等在村(社区)显著位置上墙或摆放,开展法律顾问进校园、入厂区、上海岛、驻村(社区)等系列主题日咨询、培训专场、普法宣讲、联合巡防活动等;三是注重宣传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工作先进典型,通过自荐、推荐、初评、复核、公示等历时3个多月步骤程序,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邓坤君等10名律师荣获“十佳村(社区)法律顾问”称号,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影响力再次提高。
三是加强基层平台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区、镇街、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优势,通过LED显示屏、公示栏等,全天候滚动播放、张贴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最新信息和有关文件;二是依托基层“社会、平安、综治、信访、司法”工作综合例会等,定期联合走村入户,开展分析研判,扩大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影响力;三是整合资源,为基层推动工作向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村(社区)警官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律协联合开展重点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试点工作,每年筛选10个党组织软弱涣散、群体性矛盾纠纷较多、法律服务需求较强等情况的村(社区),集中提供“菜单式”、“精准式”法律服务等,使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工作更加高效深入;四是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顾问、警官、受益人、学生等主观能动性,以熟人介绍为切入点,逐步将法律顾问进村(社区)知晓度推向深入。通过在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到学校向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介绍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活动等,不断延伸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宣传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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