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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强调要切实加强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建设

来源:湖北律协     日期:2016-03-03     作者:湖北律协    阅读:2,978次
     2月29日,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主持召开厅党委会议,专题听取了省律师协会关于选拔推荐全省律师行业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工作情况汇报,审定了省律协党委提交的全省律师行业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推荐名单。汪厅长作了重要讲话。
    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选拔推荐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工作是厅党委、省律协党委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要求,创新律师人才选拔建设机制,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省律师协会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选拔推荐全省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地司法局和律师协会高度重视,根据要求,严格按照选拔推荐的原则、标准、程序,层层推荐,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的人才真实可靠,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先进性。今年1月25日,省律协党委对各地推荐的人员进行了审议,确定了提交厅党委审议的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名单。这次审定的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共有223人,其中,青年律师113名、中青年律师110名。
    汪厅长在讲话中指出,选拔推荐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建立中青年律师人才库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律师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法治建设的需要。我省律师现已突破一万人,素质提升是当务之急。加强中青年律师人才建设,选拔培养好我省中青年律师人才带有标志性、导向性,有利于全省律师素质提升,有利于全省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汪厅长要求要高度重视选拔推荐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工作,切实加强律师行业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建设,并须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选准。要严格把关、严格条件、严格程序,切实把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群众反映好、威信高、有事业心的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选出来。二是培优。要加大对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培养教育管理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对选拔出来的人才进行培训,提高素质和能力。要跟踪管理,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取消培养资格。三是用好。要优先、重点使用优秀人才,建立完善优秀人才使用机制,扩大使用渠道,搭建更多的使用平台,如在重大事件、重大案件,重要法律服务活动中重点推荐优秀人才参与,多推荐优秀人才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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