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合作协议旨在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能力,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协议内容,聘任公安民警担任律师执业维权顾问,聘任律师担任公安执法监督员;建立本市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与区(县)公安分局律师人身权保护联动处理机制。
(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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