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青、朱树英获国家级荣誉
日期:2007-01-05
作者: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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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人事部、司法部举行隆重表彰仪式,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进行表彰。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被评为2006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并代表本市司法行政系统获奖集体、个人赴京领奖。
又讯 近日,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第二届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接见了会议代表。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由中央统战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等五部委联合表彰。朱树英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并经司法部党组批准上报的中国律师界唯一一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