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继颁布,6月3日,由江苏省律师协会主办,南京市律师协会协办的行政诉讼业务专题培训在南京圆满举办。省律协副会长杨海燕、省律协行政法委员会主任李晨、南京市律协副会长严青、市律协宪法与行政法委员会主任王和平出席活动。全省400余名律师及10名内蒙古蒙汉双语青年律师参加了活动。
活动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官耿宝建分别围绕《公益诉讼理论与实务解析》和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进行专题授课。
刘艺通过对公益诉讼的起源和发展,介绍了域外公益诉讼的基本脉络,重点梳理了我国公益诉讼发展过程中的试点成效、案件形态、基本问题和对策等重要问题,对我国公益诉讼的发展和实务进行了深层次解读。
耿宝建从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起草的角度介绍其产生背景,对行政诉讼实务中的受案范围、诉讼主体、证据规则、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本次讲座既对理论问题进行梳理,也讲解了行政法律案例,律师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为律师的法律素养、实战技能等提供了全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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