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女联合会和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女律师志愿团设立法律宣传流动站
来源:山东律协
日期:2011-11-17
作者:山东律协
阅读:5,636次
图为参加法律宣传流动站活动的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
为充分发挥妇联的组织优势和律师的专业特长,帮助妇女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1月12日,枣庄市妇女联合会与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女律师志愿团联合组建了“法律宣传流动站”,并到市中区齐村镇集市进行了第一站法律宣传。
这是枣庄市妇联和龙头律师事务所立足本职、关注民生、服务社会的共同尝试,是奉献爱心智慧、温暖妇女儿童、共享法制成果的重要载体。流动站将有计划地面向社会,深入基层,到全市各个乡镇进行法律宣传。宣传将以宪法和与妇女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涉及民主决策和管理、生产经营和创业、劳动就业和保护、社会保障和救助、医疗卫生和健康、文化教育和培训、婚姻家庭和财产、公共安全和防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妇女自觉依法规范行为、维护权益。
法律宣传流动站第一站活动,赢得了齐村镇驻地妇联组织、居民的支持和欢迎。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余份,面向社会宣讲法律两小时,接待法律咨询5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