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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民法典实施背景下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的规则与思路”线上专题讲座

    日期:2021-01-08     作者: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晚,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到我国著名劳动法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的沈建峰教授,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上为律师们开展了一场主题为“ 民法典实施背景下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的规则与思路 ”的云讲座,本次讲座由研究会主任陆敬波律师主持,研究会委员及沪上律师近200多人在线参与聆听和交流。 
       沈建峰教授的主题讲座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背景与问题”,沈教授对劳动法与民法两法的关系进行了分析。首先,从在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围绕劳动法的反复与讨论开始,沈建峰教授讨论了“劳动者”作为特殊的平等主体在《民法通则》《民法典》(征求意见稿)、《民法典》中的演变问题。接着,沈教授从“雇佣合同”的从有到无、《民法典》征求意见过程中围绕用工合同的再讨论、《民法典》中用工规则的现状等角度梳理了民法典与劳动法关系的背景与问题。
      在第二部分“《民法典》与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制度体系“中,沈教授首先分别从 “从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角度人事用工关系的法律调整”、“司法的社会任务;市场经济+社会保护”、“非典型用工形态怎么办?类型化+碎片化:混同合同引入的可能?”的讲述了用工关系的市场经济视角。接下来,沈教授从“裁判的困境:劳动法的制度供给不足”展开了对“劳动法与民法:特别法与一般法?”的讨论,最后,沈教授抛出了“一般法的不足与特殊法的确实带来的难题”,结束了该部分的分享。
       讲座逐渐进行到核心部分,沈教授分享了“《民法典》背景下若干劳动法规则的再认识”主题。在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效力环节,沈教授讨论了《民法典》是否有扩张了用工主体?书面劳动合同的载理解,签字的真实含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本质是什么?《民法典》格式条款规则的价值与意义;缔约过失责任的扩张;强制性规定的效力区分等问题。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配置”环节,讨论了人格权益的保护的一般问题,隐私权与用工管理的界限,职场性骚扰的劳动法后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连带责任的运用等问题。在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环节,探讨了“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间”、“裁审中解除的可能性”问题。
      沈建峰教授长达两个多小时的精辟剖析,让参加讲座的委员、律师们感觉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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