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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学院、公司法研究会共同承办《上海律师热点法律问题论坛》

    日期:2009-04-27     作者:业务部

 

共同承办《上海律师热点法律问题论坛》

2009 418 (周六),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公司法律研究委员会共同承办的第一期《上海律师热点法律问题论坛》在华夏宾馆五楼怡心厅召开。

本次论坛邀请了何永坚(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巡视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起草人之一)、周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副处长)、章伟民(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县工作处处长)、肖荷花(上海市国资委评估管理处副处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技术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朱颖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就即将于20095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的立法背景、重点内容的理解、操作实施要点、产权交易程序等重要问题做专家讲解和互动讨论。刘正东会长出席并主持上半场论坛,公司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胡光律师主持下半场活动,整个会场济济一堂。

上午,何永坚主任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解读和分析》的报告,从国资法的制定过程出发,详细介绍了国资法的出台背景、制定的总体思路、法律适用范围、国资法的主要内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等,使与会律师对于国资法的制定和出台有了深刻的认识。

下午,周昊处长首先就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从行政机关的角度作了解读和分析。

章伟民处长作了题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实践和发展方向》的专题演讲,对于上海国资重组、利用发展、法人治理、国资监管、历史遗留问题和国资的改建工程等一系列情况进行了介绍,同时还介绍了出资人概念的转变,上海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资格的确立,特别是提到上海国家出资企业的发展方向,以及律师将来在上海国家出资企业的业务领域和发展方向。章处长的讲话内容引起了与会律师的浓厚兴趣。

肖荷花处长作了题目为《国有资产交易定价与资产评估》的专题演讲,介绍了国有资产评估的三个基本准则、区别、具体审批标准和存在问题等情况。使与会律师对于国有资产交易中的定价和和资产评估这一重要环节有了深入的了解。

最后,朱颖律师作了题目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律师实务》的专题演讲,从律师实务出发介绍了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流程以及值得注意事务性的问题。与会律师都表示朱颖律师的报告非常贴近律师的实务工作。

本次论坛原定于下午4点半结束,但由于此次论坛多名专家和律师互动,现场气氛非常热烈,律师踊跃提问,论坛直至5点才结束。与会律师纷纷表示,上海市律师协会就当前法律热点问题举办专题论坛,邀请政府、专业律师共同演讲,从不同角度分析和阐述当前的热点问题,对律师的业务学习和交流具有很大的帮助和促进。作为《上海律师热点法律问题论坛》的首次活动,本期论坛作了很好的尝试,为后续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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