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协作配合工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会议室举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李文主持签字仪式。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谈信友、政治部主任余杭明、公诉处副处长肖友广、反贪局副局长顾汉国、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张永胜、知识产权处处长房长缨、综合业务处副处长聂文峰、控申处副处长周云春、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林东品、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李晨、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叶杭生、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王昊东、不动产征收(动拆迁)业务研究副主任马永健、业务部主任潘瑜等参加会议。
李文副检察长介绍三分院与市律协协作配合工作备忘录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律师接待窗口建设,畅通律师接待渠道,及时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规范律师接待流程,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方便律师参与诉讼等。谈信友副检察长和盛雷鸣会长在备忘录上签字。与会人员还就具体对口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盛雷鸣会长指出,2012年市检察官协会与市律协签署《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今天三分院与市律协签署《协作配合工作备忘录》,都为进一步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奠定了基础。检察官与律师虽然彼此分工不同,角色不同,但有着追求法律正确实施、社会公平正义的共同目标,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彼此的理解与尊重,彼此的交流与协作。
谈信友副检察长表示,两家单位的协作通过备忘录的形式记录下来,形式简单,意义深远,预示检律合作步入常态化的新态势,检律关系更为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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