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28日,由市律协律师学院与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劳动法律师实务系列培训(上)”在交大医学院顺利举行。培训班为期两天,合计出席人次达1000余人次。本期培训班邀请到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总工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劳动监察大队的相关负责人,为现场听课者带来了四场专业实用的讲座。市律协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陆敬波、副主任齐斌、委员李华平分别进行了主持。
讲座第一天,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周国良院长做首场“劳动争议处理实务及疑难案件”培训。周院长从深圳沃尔玛解除病假期间外出参加培训员工一案,引申出什么叫劳动争议以及什么叫劳动关系两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课程中,周院长围绕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依据、如何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依据、确定当事人争议事实的事实依据、违纪解除争议的处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适配性的认定、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适用难点、争议事实认定的难点、协商调解的难点、仲裁员(调解员)的角色定位10个方面进行讲解,并以“年休假”为例,以劳动者权利义务的历史发展作为结尾并总结升华。
第一天下午,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工作部陈嵘副部长深入讲解了“群体性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及应对处置”。陈嵘副部长主要介绍了当前群体性纠纷的背景形势、发生原因、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并着重介绍了群体性纠纷的预防措施与应对处置策略。
讲座第二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监督处李奕辰副处长做第三场“住房公积金征缴政策解读”培训。李奕辰副处长从法律角度回答了广大律师有关住房公积金征缴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住房公积金的征缴范围、用人单位在缴纳公积金中的法定义务、单位不开户、不及时足额缴纳的后果、公积金中心的执法程序,并回答了包括缴存基数、追缴时效、公积金功能在内的一系列具体问题。
第二天下午,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杨云蛟副队长做最后一场“劳动监察保障的几个相关法律问题”培训。杨副队长首先讲解了上海市2016年《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在监察实践中的适用,包括工资的含义及其支付要求、加班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计算、福利待遇与同工同酬的关系等,并对监察执法过程中的程序和证据问题进行了深度讲解。
两天的培训为广大律师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和启发,助推他们更好地在劳动法领域执业,这也正是律师学院与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本次培训班的本意和期待。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