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率先在全国建立区、市、县(市、区)、乡镇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后,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和法律援助人员紧缺的矛盾,今年5月,自治区司法厅制定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法律援助机构实习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的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实习协议》,均可以到法律援助机构实习,实习人员在法律援助机构的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实习期间,实习人员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调解和其他非诉讼代理;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代办法律援助相关手续;辅助指导人员做诉讼案件的准备和归档等。实习人员在法律援助机构实习期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发给办案补贴。实习届满后,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实习鉴定书》并报市级律师协(分)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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