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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检察院开全国法援先河 未成年人一批捕即获法援

    日期:2008-08-29     作者:陈东升 王佐兴     阅读:2,415次
未满18岁的小张因涉嫌贩毒失去自由。他原以为要到开庭前才能见到律师,但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今天告诉他,法律援助申请已批下来了。小张因此成为我国首例在审查批捕阶段就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嫌疑人。

贵州籍的小张来温州瑞安还不到一个月,因为没有找到工作,便答应给“彪哥”送货,以此换取的酬劳是每天100元现金和一只摩托罗拉手机。可小张没有想到,“彪哥”让他送的竟然是毒品。8月初,小张在送货时被警方当场抓获,此时,年幼的他才知道自己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官提审时告诉小张,他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他的父亲马上递交了申请法律援助报告。于是,检察官在第一时间发函到瑞安司法局提出了法律援助的申请,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给小张指派了一名律师。

瑞安市检察院未检科副科长胡益群今天告诉记者,在瑞安市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七八成都是外来的,不少孩子的父母都不在身边,或者即使在瑞安打工,也对法律知之甚少。如此境况,会让这些未成年人在被批捕后,感到孤立无援,无所适从,进而产生抵触心理。

检察长黄清钰说,他们之所以想到将法律援助提前到审查批捕阶段,就是希望律师能尽快与未成年嫌疑人见面,尽早进行思想交流,提供适当的引导。法律援助提前介入未成年人案件,不仅可以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诉讼权益,更有利于消除其抵触心理,配合思想帮教工作的开展。

为小张提供法律援助的林律师,也对这样的提前介入表示认同:“以前的法律援助,大多是在庭审前才介入,时间紧,准备不充分,往往流于形式。现在提前介入,我们也有充足的时间去准备,为这些孩子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次与小张接触后,我觉得已经有了教育感化他的作用,他的信心恢复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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