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超越、未来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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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的职业精神 |
2008年12月5日报到,会期6日至7日。 |
广东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756-6126666 |
此次论坛规模为300人左右。其中包括各地律师代表、关联行业、企业界、学术界代表, 全国律协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特约撰搞人、特约评论员,还将邀请法律界、经济界知名专家参加。 |
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 论坛面向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征集不超过6家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本届论坛的协办单位,有合作意向者敬请致电010-64010507、64049539垂询。 |
1、 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接受报名,在报名截止日前名额已满时,将在中国律师网(www.acla.org.cn)上发布截止报名通知。 2、 报名方式: 请登陆中国律师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格 http://www.acla.org.cn/lawyerImage/zgqnlslt4.doc,然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到广东省律师协会。也可以电联010-64010507、64049539索要报名表格。 3、 广东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络人:吴里新 林杏薇 联系电话:020-83493517、83595752 传真:020-83492029 电子邮箱:Gdlawyer@law.com.cn 4、 费用: (1)注册费用仅用于会务及会议材料等开支,不含住宿费。与会代表每人收取注册费1000元人民币,西部地区代表每人收取800元人民币。 (2)交纳方式: ①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至中国律师杂志社(汇款后请将回单传真至广东省律师协会020-83492029) 开户名称:中国律师杂志社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 开户帐号:0200080709024901225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3室 邮 编:100007 联系电话:010-84020356 ②在会议报到现场,用现金支付。 ③会务费发票将在会议报到时交付。 |
论文截止日期2008年10月10日,有关论文选题请登陆中国律师网。论坛收到的论文将择优结集出版或发表在《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论文请提交至:forum@acla.org.cn。 |
与会代表将获得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发的16课时培训结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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