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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鼓励省内律师事务所到境外设分支机构

    日期:2008-10-27     作者:齐鲁晚报    阅读:2,567次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省外经贸厅联合出台了《关于为全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搞好法律服务的意见》,为全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搞好法律服务提出明确要求。

      山东省拟建设一批重点为涉外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并鼓励省内律师事务所到境外设立分支和代表机构,吸引境外律师机构到我省设立代表机构。山东省要努力打造一批社会影响大、综合实力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还要通过组建律师集团、律师联盟等措施,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力量。要尽快选拔一批精通涉外经济和涉外法律的律师,充实到政府法律顾问团(组)中去,鼓励律师事务所选派律师到政府部门提供全日制法律服务,组建对外贸易法律服务研究机构;在各类园区设立专业律师事务所,试办涉外民商纠纷调解中心,组建全省WTO、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人才库等,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涉外法律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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