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因一个偶然的机会,成为全区第一个为刑事犯罪人员辩护的人,从此,在律师道路上留下了一串串第一:他的律师执业执照编号为宁夏回族自治区0001号、创办了全区第一个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朔方律师事务所、创办了全区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宋炳河律师事务所……
一个偶然的机会进了律师行
1979年,一场偶然的辩论,宋炳河从此和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当时,宋炳河代替他的同事为一个年仅16岁的盗窃嫌疑犯张某某进行辩护。张某某因为喜爱科学研究盗窃了大量的电子放大器,盗窃数额较大,但他不是以牟利为目的,且作案时又是未成年人,宋炳河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经过短暂的核议后,法庭当庭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宣判后,宋炳河在与张某某的家长及其本人协商后,决定当庭提出上诉,后来二审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6年。正是因为这场法庭辩论,一年后宋炳河得以有机会被调到新成立的银川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处,而这宗张某某盗窃案也成了宋炳河人生中最难忘的记忆。
创办全区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
自步入法律的殿堂以后,宋炳河就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自己的工作当中。随着《律师法》的出台,1988年,宋炳河与志同道和的同事张建民、王磊三人一起创办了全区第一个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朔方律师事务所。
说起当时白手起家创办律师所时的情景,宋炳和感慨不已。“以我的名义,我们三个人向银川市司法局借了8000元钱,当时没办公的地方,我们先租借了位于兴庆区仁义巷的城区四小(现已拆迁)的门房作为办公室。在大家的努力下,所里也有了些积蓄,两年后,我们又在金凤凰影剧院的四楼租了两间办公室。”
弹指一挥间,20年已过!如今的朔方律师事务所不仅在全市、乃至全区都有较大影响和知名度,且还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业务精良、作风务实的律师队伍。
为了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1998年,宋炳河再一次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创办了全区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宋炳河律师事务所。正是在他这种对法律的执着精神感召下,他的小儿子和儿媳在他的影响之下也都走上了律师的道路。
让年轻一辈继续美好梦想
如今,退休在家享受天伦之乐的宋炳河一提到律师工作仍然滔滔不绝。他说:律师工作恢复重建后,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区律师工作服务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现在年轻一代的律师们带着美好的梦想走上这条法律服务之路,但是由于受到生活中各方面的影响,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应加强对律师队伍的培养,建成律师助理、律师、大律师“金字塔式”的人才梯队,形成专业的方向队伍,从而解决刚入行的年轻律师生存等比较现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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