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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缺位,“黑律师”才有市场

    日期:2008-11-12     作者:彭北异    阅读:2,578次

青岛楼市到了抄底时? 山东挖出涉案千万贪官 青岛与夜生活无关? 说说你医院看病的遭遇 近日,在上海松江某木材工厂工作的何红飞等27位农民工在被一名“职业维权人”(指无律师执照,却代人诉讼并以此牟利者)坑害之后,终于通过律师的帮助拿回了大额赔偿金。经记者多方调查,何红飞等人所遇的“职业维权人”在上海并非个案。业内专家表示,随着上海劳动争议案快速上升,“职业维权人”整日混迹于劳动仲裁部门寻觅客源,并违反规定收取当事人费用。

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专业律师为他们伸手援助之手,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这本是国家服务农民工,为农民工谋利的务实之举,但像时下上海的这些“职业维权人”,却打着为农民工“维权”的幌子,行“欺诈”之实,拿了钱却不办事或敷衍行事,误人子弟。劳动仲裁部门提醒市民:欲进行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去各区县正规的办事窗口,切莫轻信此类人员。这当然有助于维护农民工权益。但“黑律师”为什么能够轻而易举地得手呢?

一方面,是法律援助还没有真正地深入人心,人们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还不够,农民工对此还有着这样那样的顾虑,加之劳动争议案件大多收益低、时间成本高,专业律师不足且不说,一般还不愿意接手此类案件,而相对高昂的收费,也使很多外来务工者请不起律师。而“黑律师”的收费却相对低廉。而另一方面,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来的格局,不少用人单位由于对新法的理解不够,使得劳动争议案件与日俱增,这才为“职业维权人”提供了生存的土壤。试想一下,如果法律援助能够真正地深入人心,农民工一有困难马上就能得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无偿服务,这些“职业维权人”还能轻而易举地获得行骗的空间吗?

要消除“职业维权人”代人诉讼牟利的怪现象,就应该消灭滋生这一现象的土壤。所以,仅在服务窗口贴出“提醒告示”,将“拉客”的黑律师“请”出服务大厅是不够的,还必须联合工商、税务、劳动等多部门进行集中整治,更为重要的是,必须考虑由政府买单,让更多的年轻的新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坐堂,充实人才力量,才能有效杜绝黑律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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