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 陈宜
我国律师业向着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北京、上海、广东抢尽天时、地利、人和的有利因素,成为全国律师业的旗帜。其他地区的律师也在强化管理,不断地开拓与发展,开创了律师行业新局面。
然而我国律师业的发展极为不平衡,大都市与中小城市、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差距是存在的,差距不仅仅是地域上的和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还有管理体制和执业理念上的差距。
其实大都市的中小律师事务所同样有着中小城市的律师事务所资金少、人员流动性大、业务量少、同行竞争激烈,收费低的困扰,解决之道还在于规范与拓展。中西部律师事务所在管理体制、业务拓展、视野开阔方面的确存在不足。
笔者在对中西部律师业进行调研中,深有感触。就北京一些大所在中西部地区的分所来看,先进的理念与管理模式,使分所在当地无论业务创收、法律服务质量都成为一流律所。严格科学管理,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使品牌效应不断扩大,社会知名度得到不断提升。
在法律服务全球化、一体化的今天,知名大所分所在当地取得的成绩,已经不能仅视为大所势力的扩张,对当地法律服务资源的瓜分。一方面,中西部律师事务所需要借鉴学习大所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模式。另一方面,行业管理部门应全国一盘棋,统筹规划,为东部律师业与中西部律师的携手建立平台,实现资源的共享。比如,北京律协和北京的一些大所对本所律师的培训讲座做得非常好,紧贴热点业务,并具有操作性,对于提高律师业务素质有着重要作用。而多数中西部地区的律所缺乏这种良好的资源。如果从行业的角度,对资源的共享进行规制,将会强有力地推动中西部地区律师业的发展。
应该说行业协会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还远远不够。对此,不仅要有规划,而且要有制度的规制,既要倡导强强联合的发展战略方向,也要有强弱地区律师间的实质性合作,建立全行业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努力缩小东部与西部、沿海与内地、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国内与国外之间的差距。
差距的存在我们不能漠视,如果律师们无法改变环境,就会改变自己,全国有14万名律师。一方面,应保障律师人才合理流动,另一方面,也要促进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相对稳定,给留守在经济欠发达、不发达地区的律师看得见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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