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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协曝光违纪律所律师名单

    日期:2008-12-03         阅读:5,283次

此次律协网站公布的是第九批违纪律所律师名单,此次被处分的律所和律师违纪问题集中在私自收案、私自收费和收费不开发票等问题上。在8家律师事务所和9名律师中,4家律所收费不开发票;7名律师因私自收案或私自收取当事人费用而被处分。

市律协称,从这些被处分的违纪行为中,市民也可以总结出聘请律师的注意事项。首先,当事人聘请代理律师必须由其所在律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律师费并出具发票。其次,为确认律师合法代理身份,应该查看其律师证,核查其执业证号;如果案件没办完,委托的律师转至其他律所,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继续由该律师代理。如果委托人坚持要求调离的律师继续承办,除非存在利益冲突等原因,新律所不能拒绝与其建立委托关系,如果该律师不能承办,原律所应为当事人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等。

市律协处分的律所和律师名单:

■兆君律师事务所(收取费用没有开具发票、为非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条件)

■翔实律师事务所周金培律师(代理案件过程中私自收取当事人费用)

■原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永华(代理案件过程中私自收取当事人费用)

■燕园律师事务所(收取费用没有开具发票)

■腾中律师事务所江明光律师(私自收案、私自收取当事人费用)

■泽天律师事务所及杨洪福律师(现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非律师和非律师执业机构从事有偿诉讼活动提供便利、泽天所与杨洪福律师未按统一接案的规定接收案件)

■法典航舰律师事务所及原该所律师张云勇(现为北京市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刻制事务所印章并交由该所行政人员在异地使用;张云勇律师私自刻制事务所印章并使用、张云勇律师私自接收案件)

■国信律师事务所张自力律师(未按规定统一接收案件、未经当事人授权转委托所代理的业务)

■开创律师事务所及原该所律师高鹏(现为北京市中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该所注册地址外私自设立办公地点、高鹏律师私自接收案件私自收取代理费、开创所及高鹏律师进行虚假宣传)

■高顿律师事务所(收取代理费不开发票、代理律师转所时未进行案件交接)

■致衡律师事务所林国水律师(私自接收案件)

■忆通律师事务所(为非该所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指派非该所律师代理案件)

■原北京市高顿律师事务所张静律师(现为北京市富顿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静律师私自接收案件、私自收取代理费、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

■振邦律师事务所 (收取代理费不开发票、指派非律师担任业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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