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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界开全国先河自建智库参与各级立法

    日期:2008-12-16     作者:陈舒    阅读:1,894次

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

1988年,广州共有200名律师;而在20年后的今天,广州的律师总人数达到了5500名。律师作为一个职业共同体,除了影响个案,正越来越自觉、越来越广泛地投入到参政议政中去,并通过其他渠道影响公共事务。至2007年,广州市共有1名律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名律师担任全国政协委员,2名律师担任省人大代表,6名律师担任省政协委员,8名律师担任广州市人大代表,6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9名律师担任区县人大代表,17名律师担任区县政协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是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几年来,她有幸列席了十届四次、十二次、二十三次、二十八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参与了《物权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在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调研座谈;并亲身经历了《行政许可法》、《企业破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过程。比照自己在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和最终面世的法律规定,陈舒兴奋地发现自己的建议得到了充分的考虑和尊重,她谦虚地说:“这些建议很多委员都可能提出来过,哪怕如此,自己的观点被认可,我还是很高兴。” 

律师参政议政的途径主要是向立法机关提供专业意见。早在1998年,广州律师界就开全国先河,成立了法制研究中心,开始发挥自己的专业才智,参与各级立法。仅在2003年至2006年初的这段时间里,广州市律师协会就组织了25次立法研讨会,内容涉及《民法典草案》、《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并提出了500余条修改建议。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广州市律协又由各法律专业委员会牵头,对《广州市物权管理规定》、《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12部地方性立法提出了200多条修改意见。2007年年初,广州市律协还应广州市人大的邀请,推荐了20多名资历丰厚、精通业务的律师作为市人大立法专家库成员。

陈舒时常用吴邦国委员长说过的一句话来自勉:“实践是法律的母亲,是我们制定和修改法律的基础。”陈舒把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但从律师到立法参与者的角色转换也并不轻松,陈舒对此感触颇深:“中国之大,问题之复杂;市场经济发展变化巨大,发展之不平衡,这些都考验着立法者的利益选择、平衡、综合的大智慧。”她说她在全国人大切身感受到了立法者关注民生、听取民意,集思广益和海纳百川的民主立法理念。

人物简介

陈舒,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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