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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事务所主管将下放

    日期:2008-12-17     作者:曹晶晶    阅读:1,553次

昨日,记者从律师管理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广州律师行业出台新举措,从2009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由住所地的区、县级市司法局主管。 

据悉,目前广州律师队伍人数已达到5600余人,律师事务所达到了300余家,广州律师的整体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列,成为全国律师人数最多的省会城市之一,这为广州律师业下一步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基础。

全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逐步由原来的广州市司法局局下放到区、县级市司法局,2009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由住所地的区、县级市司法局主管,顺应新形势下律师业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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