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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百度竞价排名案确定在广东审理

    日期:2008-12-17     作者:闫晓光    阅读:2,107次

深圳的黄维领律师为加强网上宣传,购买了百度的“竞价排名”广告服务,但他发现监控软件与百度提供的点击量数据明显不符。黄律师再三要求解释未果后,对百度的计费统计提出了质疑,并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公开相关服务的消费明细。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一时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深圳福田区法院受理后,百度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由北京法院管辖,日前原告领到裁定书,法院驳回了异议申请,认为深圳福田区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黄律师便要求百度深圳分公司提供消费明细,但未能拿到。于是,他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将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和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列为第一、第二被告,要求被告公开自己的消费明细,并赔偿各项损失约合4万元。

黄律师诉称,百度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擅自设定“智能匹配”,使任何包含“深圳”的搜索都出现他的广告,所产生的无效点击仍要向他收费。

百度提管辖权异议被驳

今年8月5日,黄律师向深圳福田区法院提交起诉状。但百度对该案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提出本案的管辖地应为北京海淀区法院,该异议日前被福田区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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