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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诉讼收费将出台指导价 行政案最多万元

    日期:2009-01-13     作者:北京晨报    阅读:2,380次
    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将出台政府指导价,民告官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案件收费的民事案件,一起案件收费不得超过万元。昨天,《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元至1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元至10000元;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元至30000元。律师为当事人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对于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收费3000元至10000元。如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的为10万元以下,按10%收取;10万元至100万元按6%收取;100万元至1000万元按4%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2%收取。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元至10000元。

    另外意见稿也规定了四类民事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包括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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