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向市发改委和市司法局发表意见,征求意见截至2009年1月22日。
《指导价》提出,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最低收费标准2000元,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民事诉讼案实行计件收费
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每件3000-10000元。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1000万元以上,2%。收费标准同样下浮不限。
《指导价》规定,民事诉讼案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行政诉讼案最低3000元
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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