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赵小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
由败诉方承担的律师费,并不是直接返到律师手中,而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直接划入“律师公益服务专项经费”,再由经费管理机构将少许比例返补贴给办案律师。赵小鲁建议,每一审级(含判决或调解)返补贴给办案律师2000元。这一专项经费,应由五部分构成:业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捐赠部分;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部分;争取经过统一协调,地方税务机关从上缴的税收中产生的专项退税部分;败诉方承担律师费部分;行业协会每年划拨基金费用。其中,最大一项就是 “公益诉讼案件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经费。
赵小鲁建议,专项经费应由专门机构来管理。他算了笔账,以每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律师费收费1.5万元计算,一年2万个案件,胜诉的案件总经费就有可能达到上亿元,减去返补贴给律师的4000万元左右,每年还有几千万元可划做专项经费。有了这笔经费,将会吸引更多的优秀律师参与到公益诉讼案件中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