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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女助理网聊诈骗钱财十余万

    日期:2009-01-19     作者:姚克勤    阅读:1,395次
 一律师事务所女助理,在上网聊天中以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共骗得6位被害人的信任,非法骗取十多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宝山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该女子进行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彭某,系本市重庆籍女子,大专毕业后在本市某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一职。原本年纪青青能有这样的工作已是很不错,但喜欢享受,花钱大手大脚的彭某总是每个月还没发工资就已将钱都花的精光。于是彭某想到了通过以付高额利息骗取他人的钱来贴补自己平时开销的方法。 

通过上网聊天,彭某锁定了她的第一个对象,华某。在网上的聊天中,彭某自称是千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并谎称该律师事务所可提供贷款做短期金融投资业务。于是在一番交谈后被害人华某一时贪小利,相信了彭某。两人下线后约定见面,随后被害人华某给了彭某10000元,而彭某则为了取得华某更进一步的信任,当场写下了收据外还支付了1000元作为第一个月的利息。之后的三个月,彭某每月定时支付给被害人利息。到了第四个月,彭某觉得自己已充分得到华某的信任,同时自己骗来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无法再付给华某利息。于是,在华某向彭某所要该月利息时,彭某告知华某现在律师事务所又在投资一个新的项目。不出彭某所料,尝过甜头的华某在几天后又再次给了彭某20000元作为投资。 

看到钱来得这么容易,彭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心也越来越黑。在她骗取了第一个受害人华某之后,又接二连三的骗取了5位受害人。在这5个受害人中,有一位受害人竹某还在彭某的“教导”下,利用信用卡透支的形式在两家电器商城套取11100元作为“投资”。 

随着骗来的钱越来越多,彭某的开销也越来越大,到最后彭某一时找不到新的资金来源,但利息却已没能力支付。就在收不到利息的情况下,其中的一位被害人赵某产生了怀疑。赵某第一次给了彭某3000元,在第二个也,彭某便连本带利还给了赵某4500元。在看到回报利润如此之高的情况下,赵某又给了彭某45000元做投资,在受到这笔钱的第二个月,彭某给了赵某5000元作为利息,之后由于彭某拆东墙补西墙,漏洞越来越大,不能付给赵某利息。于是赵某到警察局报了案。就在报案当日,欠下一屁股债的彭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也来到了警察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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