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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律师任沉船事件法律顾问

    日期:2009-02-25     作者:济南时报    阅读:2,874次
     在中资货船“新星”号被俄边防警卫队舰艇击沉一星期后,事态又有了新的进展: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涅斯捷连科表示,俄罗斯执法部门已经根据俄罗斯刑事执法条例,对“新星”号船长立案调查。同时“新星”号船东吉瑞祥船务香港公司也聘请了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芳龙为法律顾问,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向俄方索赔。

就双方协商进展及索赔条例,记者2月23日专访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芳龙。孙芳龙说,目前只是在为吉瑞祥处理“新星”号事件提供法律服务,还没有到通过法律途径向俄方索赔的阶段。向俄方提出索赔只是此次事件各项法律事务的一个方面,到目前为止,俄方还没有关上协商解决的大门。我们希望,俄方能以积极的态度对遇难者家属和吉瑞祥公司的财产损失作出赔偿。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任何一个公司愿意和一个国家的政府打官司。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3名获救中国船员准备回国

据新华社俄罗斯纳霍德卡2月24日电 在“新星”号货轮遇险事故中获救的3名中国船员24日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准备离开俄罗斯远东港口纳霍德卡回国。

15日,挂塞拉利昂国旗的中资“新星”号货轮在纳霍德卡附近海域遭俄罗斯边防舰艇炮击,致使该货轮沉没、7名中国籍船员失踪,另3名中国船员获救生还,被临时安置在纳霍德卡市区的中资企业远东大厦。

俄公布“新星”号事件视频片段 称执法未过度

外籍船长可能被判10年以下徒刑

时报综合消息 据《环球时报》报道,俄罗斯滨海边疆区边防总局23日向外界公布了一段有关“新星”号被击中后俄方人员进行搜救的一段视频,称执法并未过度。

俄罗斯滨海边疆区边防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俄对边防舰艇当事者的调查基本结束,俄边防炮艇执法未过度,造成中国货轮沉没事件的直接诱因是货轮违犯俄出入境法,在遭到俄执法炮艇开火告警后,强行闯关,货轮的印尼籍船长将被判10年以下徒刑。据介绍,“新星”号船长是印度尼西亚籍,今年60岁,从事航海工作达35年。

外交部发言人:

中方期待俄方调查结果

据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24日表示,中方期待俄方通报对“新星”号货轮沉没事件的调查结果。

据马朝旭介绍,俄方表示,对“新星”号货轮沉没导致人员伤亡的悲剧性后果深表遗憾,并将尽快向中方通报事件的调查情况。他说:“我们对此事件的处理高度重视,已经多次向俄方提出交涉。我们期待着俄方通报对此事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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