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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协会改选在即 独立参选人争取选票

    日期:2009-02-26     作者:吴飞    阅读:2,941次
  “我们想和你们所的主任沟通一下关于竞选的事请,请帮我联系一下。”抱着一叠宣传材料,张立辉和他的助理来到北京朝阳区CBD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门口。

张立辉是北京市国纲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了参与此后两天进行的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换届选举,2月25日,张律师展开了一次争取选票之旅。

作为北京17000名律师中的一名,张立辉认为,律师协会应该代表律师的利益,但是现在的律师协会有很多的问题需要改变,于是,从去年8月份开始,张立辉和北京市安汇律师事务所程海等一批律师开始积极的呼吁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直接选举。

他们在呼吁中提出,北京市律协在运行中存在会员费收得高、会费使用不透明,以及本来是律师自治机构的律师成为律师的监督机关,缺乏对律师权利的保护等问题,基于此,呼吁书提出,北京市律师协会应该顺应潮流,实现直选。

但是,北京市律协最终没有采纳张立辉们的意见,会长改选还是间接选举。也就是说,由北京市的律师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并由律师代表选举产生律师协会的会长。

原定在2008年底展开的第八届北京律协改选,经过一段时间的延迟之后,2009年2月26日将在北京市各选区陆续展开。

虽然直接选举没有实现,张立辉还是参与了这次选举,此番来到CBD这家律师事务所,也就是为了在选前展开最后的争取选票。

张在争取选票过程中向本报记者表示,“改变需要一点时间,不一定要等到一切条件都具备的时候才开始行动,可以努力在现有的条件下争取律师的权利。”

参选争取选票

按照北京市律师协会通过的第八届律师协会代表选举办法,成为候选代表需要两个律师事务所的联合推荐,但是已经获得了两家律师事务所推荐的张立辉律师和已经获得三家律师事务所推荐的程海律师都没有出现在律师选举委员会2月23日公布的正式候选人名单上。

就此,张立辉向北京市律协选举委员会提交了申述,但是在申诉获得答复之前,张启动了第二套竞选方案,即以独立参选人的方式参与选举。

依照北京市律协的选举办法,选举除了可以选择已经在名单上列明的候选人之外,还可以以另选他人的方式,把选票投给其他的律师。由于没有进入正式候选人名单,张只能通过争取选区的律师以另选他人的方式来给他投票。

2月23日下午,张立辉和他的选举助理们很快准备了一系列的自荐材料,并收集了他所在朝阳选区第三分选区第三小组的所有律师的名单,张准备走遍选区的所有律所,向每一个律师发放竞选自荐材料和介绍自己。

张的自荐材料包括张立辉的简历和当选承诺,以及在推进律师协会直选期间的媒体报道。有意思的是,张在这份自荐材料中还附了一份意见征求单,向他所在选区的律师征求他们对于律协工作的意见。

2月24日,本报记者随同张立辉前往朝阳区一家律师,由于事先来不及联系,张直接通过律所的前台联系律所主任见面。

在简短的见面中,张立辉向该所的主任介绍了自己,以及独立参选的想法,并希望主任能够帮忙将张的自荐材料发给该所的每一个律师。

由于提前获知主任恰好也是该选区的代表候选人,张立辉表示,他这次来,不仅仅是希望向该所的律师介绍自己,由于主任可能成为他所在选区的代表,他希望以后能够通过主任提交一些提案,所以如果主任愿意,张可以带回他的自荐材料,他会向他所在所的律师推荐。

最后,主任同意了张的建议,不仅表示支持张的举动,还愿意把自己的简历给张一份,让张拿回去。

张所在的朝阳选区第三分选区第三小组一共有19家律师事务所,经过两天的紧张跑路争取选票,张把这些律所都走了一遍。他走过的律所中,基本上对他的行动都是支持和理解的。

“作为一个律师代表,我当然应该与每一个律师见面,表达我们的主张,听取律师们的意见。”对于自己的登门拜访行动,张律师向记者解释说,这也是为了改变一些代表“三不”怪现象(不与选民见面、不征询选民意见、不向选民做出承诺)的一次尝试。

本报记者获悉,除了张立辉,程海律师、秦兵律师等也在律师代表选举投票前的两天,展开了不同形式的争取选票。

渐进推动直选

发端于去年8月的北京律师协会直选运动,最初是以一份呼吁开始的。

这份名为《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书,由程海等35名北京律师联名在8月26日发出。

呼吁书提出,从即将开始的新一届北京律协选举起,推行真正的民主选举,由全体律师直接选举产生律师代表和律协会长、监事长;呼吁年费标准要由2/3多数律师同意,呼吁减低会费50%以上。

但是,直选的推进并不顺利,9月5日,北京律协在其官方网站刊发了针对律协直选的《严正声明》,声明称35名律师联名呼吁律协直选的行为是“私自串联”、“制造谣言,蛊惑人心”,是试图“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律师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

这些推进律协直选的律师并未因此气馁,他们发现北京市律协虽然长期运行,却没有一个自己的章程,于是陆续起草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章程草案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的选举办法草案。对北京市律师自治团体——北京市律协的运行提出了建设性的构造。

“虽然这些意见最终没有被采纳,但是北京市律协最后还是很快通过了章程和选举办法,”张立辉向本报记者表示,虽然这些规章制度无论在制定过程还是内容都存在很多的问题,但至少还是建立了规范,“这是一个进步,也可以说是律师推动直选的一个小小的胜利。”


而面对直选没有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也没有进入的情况下,这些律师以独立候选人的方式参与了这些选举。对于这一次竞选能否获得胜利,张表示,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行动推进选举制度的完善,“而这件事,对于我个人也是很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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