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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动态

深圳律师宝岛行

    日期:2009-03-02     作者:庄嘉辉     阅读:3,067次
 2008年11月2日清晨7:30分,我们深圳市律师协会一行25人在团长李淳和副团长周璇的率领下,到香蜜湖东座门前集中,乘坐中旅社的大巴前往蛇口码头,再搭乘9点整的班船前往香港机场。后搭乘中华航空公司CI606航班,由香港飞往台湾台北桃园国际机场。

我们到达台北桃园国际机场已是下午3点多。在机场的出口处,台湾新亚旅行社派车来接我们,并把我们安排住进台北市最豪华的王朝大酒店,安排妥当后,我们乘坐大巴前往台湾最高的大厦----101大厦参观。登上“观景台”,整个台北市的夜景尽收眼底。

我们从“观景台”下来之后,原计划参观孙中山国父纪念馆,但因台北市的律师公会要为我们举办接风晚宴,我们便赶到台北市老爷大酒店二楼“名人厅”(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38号)。此时,台北市律师公会的刘志鹏理事长等诸位律师同仁早已等候多时。

晚宴开始后,台北市律师公会的刘志鹏理事长致欢迎词,向我们一一介绍参加晚宴的台北律师公会的其他律师同行;我们的李淳团长则作了致答词,向台北市律师公会介绍我们的每个成员,介绍到我时说:“我们这个团有一个老律师,叫庄嘉辉。今年已74岁,他是我们深圳律师界的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律师。”我立即站起来向大家表示感谢,并即席发言。我的即席发言博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两岸律师同行气氛十分融洽。

接风晚宴之后,我们乘车经台湾立法院返回酒店。

我们参访团在台湾访问期间,参观访问了台北证券交易所、理律法律事务所和寰瀛法律事务所以及高雄律师公会,同台北地方法院杨隆顺院长等举行座谈会,杨院长和3位庭长向我们参访团介绍了近8年来台北地方法院内部的改革。之后在台湾立法委员陈根德的助理徐立信律师的带领下,参观了台湾立法院,并旁听了立法委员们的辩论和质询。

我们在台湾的7天参观访问中,值得记忆的事很多,但印象最深的是参观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那是我们到台湾的第二天上午九点半,我们乘车前往台北市敦化北路理律法律事务所。到达后,理律法律事务所接待我们的陈九华女士陪同理律法律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家庆律师和台湾律师联合会大陆事务委员会主任姜志俊律师等人已在大门口欢迎我们的到来。

理律法律事务所的现任首席合伙人李家庆律师向我们介绍:“理律”这个名称正式定名是1970年,最早则可以追溯到1940年。理律最先的创始人是李泽民大律师,1940年他在上海执业,和两个美籍律师进行松散型的合作,他们的业务多为跨国法律事务。1953年,李泽民大律师在台北市怀宁街10号开设法律事务所。1966年,李潮年律师加入,联合执业,共同主持所务。1970年才正式定名为“理律法律事务所”。不久,创始人李泽民逝世,他逝世后由李潮年律师主持所务,并仍以承办跨国法律事务以及知识产权业务为主,这时全所已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20多人。

李潮年律师于1973年逝世之后,理律法律事务所由王重石、徐晓波、陈长久三位律师以及李光焘、钟文森、汪应楠3位先生(他们3人不是律师)等共同主持,并于1976年将总部迁至台北市敦化北路201号7楼至今。理律是一家国际法律事务所,到2005年1月,共有600多名律师和业务人员,该所在知识产权方面设有3个部,即:专利科技部,商标著作权部和知识管理执行部。目前理律是台湾省阵容最完整、部门最齐全的大所,专业科技人员近100名,还有会计师、专利代理人和商标代理人,其业务遍布全世界,目前在高雄、新竹、台中、台南都设有分所,在北京和上海也设有办事机构。

理律法律事务所的人数众多,业务遍布全球,该所的经营理念值得我们借鉴,其理念可概括为6个字:关怀、服务、卓越。理律以“关怀、服务、卓越”为核心价值,并广纳优秀人才,重视经验的推广,强调专业的创新,发挥团队合作的优越性。

此外,理律法律事务所还经常派出代表出席政府有关部门的会议,成为政府与产业之间的法律桥梁。在司法改革上,也都经常可以看到“理律人”的身影。


短短7天的台湾之行,两岸律师同行增进了了解,深深体验了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骨肉之情,也为今后深圳与台湾律师之间的合作奠定了初步的基础,但愿两岸的律师同行今后能够开拓更加广阔的合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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