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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委员建议设立法律界别

    日期:2009-03-04     作者:王建军    阅读:1,606次
 
律师委员建议设立法律界别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开幕前,参会的律师界政协委员们在天安门广场合影留念。在交流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会长于宁委员认为,应当设立法律界别。他说,法律界别的设立将有利于汇聚各类法律人才,便于法律人互相交流,集思广益益,更好地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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