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律师法冲突应该以律师法为准
日期:2009-03-10
作者:北京青年报
阅读:1,879次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向记者表示,律师会见刑事嫌疑人的权利应该依法得到保护,对于一些执行部门拿《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阻挠律师会见的做法,安建表示应该以新的《律师法》为准。
■刑事诉讼法应进行修改
《律师法》去年6月开始实施后,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得到了会见刑事案件当事人方面的多种权利,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地方的公、检、法部门却以《刑事诉讼法》未修改相关条款,两法律有冲突为由,阻碍或拒绝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
昨天,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向记者表示,在《律师法》实施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应该进行修改,两个法律相冲突的地方,应该以《律师法》为准。
■公务员收入申报制配套尚不完善
针对公务员收入申报制度能否进入立法进程的问题,安建称,目前新疆等地正在进行试点,中央纪委等部门与人大也在积极研究这个事情。在相关监督措施研究比较深入的情况下,将提出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律案,绝不走过场,保证法律真正得到实行。
安建表示,中国现在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收入是要申报的,一直有这个制度,但官员的灰色收入未必会真正地申报。目前,财产申报法的相关配套规定不完善。
“贪官的非法收入肯定不申报,只申报他工资条上的收入没有意义。因此相关监督措施要跟上,没有申报的法律后果要明确。把这些都研究清楚以后再制定法律,才能真正得到实行。”
■今年内将清理200多部法律
安建表示,在今年之内要完成200多部法律清理工作。
去年,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要对现行的法律进行清理。从目前清理的情况来看,各部门反馈了2000条意见,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正在对这些各方面反馈回来的意见进行整理研究,并提出初步的清理意见。
初步意见整理出来以后,还要反馈到各个部门、各个地方进一步征求意见。最终对现有的200多部法律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该作出法律解释的作出法律解释,该制定配套规定的制定配套规定。这个工作将在今年之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