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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今年“3.15”消费维权的主题是:消费与发展,要实现“发展”这一总体目标,经营者、消费者以及相关部门就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增强社会公德意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今天我们整理和公布一些典型消费者维权案例,以此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从而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公益律师网络”在北京举行启动仪式 3月15日,已有百余名律师和十多家律师事务所参加的“公益律师网络”在北京举行启动仪式,“公益律师网络”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发起成立。 图为几名“公益律师网络”的律师代表。 新华网 记者杨淑君 彭嘉靖 罗晓光摄 3月15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在京发起建立“公益律师网络”,将为关注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事业的律师及相关人士提供一个沟通、学习和交流的互动平台,整合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资源,以推动中国公益法实践与理论的发展。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长期致力于妇女法律援助与研究的公益性民间机构。此次发起建立公益律师网络,旨在进一步推动国内公益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整合更多的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资源,推动中国公益法理论与实践的开展,推动更多不同领域的弱势群体权力状况的改善。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孙剑英在公益律师网络启动仪式上表示,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积极搭建公益律师网络平台,体现了民间维权组织强烈的责任感和社会担当。他希望中心能够借助公益律师网络平台,培养更多的公益律师,打造维护妇女权益的优秀律师队伍。 “我们希望整合更多的律师资源,使更多的律师参与到我们的团队当中,弘扬公益法律理念,传递公益精神。”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郭建梅介绍,公益律师网络将具有开展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实践、建立和培养一支有奉献精神和公益理念的专业化公益律师队伍、进行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的理论探讨和研究三项功能。 郭建梅说:“公益律师网络是在妇女权益公益律师网(网址为:www.wrpil.org.cn)的基础上进行了领域扩展,希望能够为更多的弱势人群提供帮助。”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李莹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一百多名律师报名加入公益律师网络。“需要帮助的人可以通过妇女权益公益律师网的BBS、发电子邮件或拨打咨询热线联系我们。” 河南律师走上街头指点消费者如何维权 法制日报 邓红阳 “平时去超市买东西看好了就买,很少留意结账时的购物小票。前几天,我去超市买啤酒,标签上写着每罐2.5元,回到家才发现购物小票上显示的是每罐3.9元。我找超市讨要说法,他们说,是我看错了标价。”“饭店使用的消毒餐具,每位要收取一元钱。消费者到饭店消费,难道还要花钱替饭店掏洗碗费用?” 3月14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商业区的繁华地带,河南省司法厅与省律师协会组织全省知名律师与消费者互动交流,探讨如何走出消费维权的误区。 “购物收费小票与标价不一致,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再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要注意留取证据,包括货架上的价签、购物小票等,可以按照消费欺诈向超市要求消费赔偿。”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卫中给消费者指点迷津。 “饭店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和纸巾等饮食用品,是餐饮行业的法定义务,不应该另行收费。消费者在饭店就餐,与饭店形成了餐饮服务合同,饭店理应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卫生。餐饮业服务者应当自行对餐具进行消毒……”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登巍律师建议消费者要依法维权。 “从消费者咨询的问题看,除了没有明白消费外,还集中在霸王条款、格式合同、商品扩大性宣传、保健品当药品销售等方面。”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步林律师提醒消费者,一进入消费环节,要从当初的广告宣传页到双方的协议、售后质量凭证、发票等都要保存好,一旦与商家发生争议,消费者可以凭这些证据在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消费者解答问题的都是知名律师。他们的意见也值得我们商家借鉴,切不可糊里糊涂地被消费者投诉。”不少商家的代表也赶到现场咨询常见的法律问题。 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告诉记者,全省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除了以各种形式为消费者义务提供法律服务外,还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非诉程序维护消费者权益,成功参与了咪表收费标准、格式合同、婚庆合同示范文本等维权焦点问题的解决。 重庆律师教你消费维权 华龙网-重庆晚报(重庆) 记者王明 你花钱购买服务时被侵权,是否为不知如何维权而苦恼?本周二,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将为你支招。 家电还在三包期,厂家或商家却拒绝免费修理;送去洗衣店的衣物,洗涤后却出现了脱丝、破洞等现象;邮寄的东西,对方竟没收到,或者已被损坏……凡此种种服务类消费维权问题,本周二,你都可以在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那里得到答案。 明天值守本报热线的是志同律师事务所的陈昊律师,你可拨打本报热线63907733提问,也可直接前往本报接待室,与律师面对面交流。 浙江消保委携手50名律师开维权专线 网购是投诉重点 来源:中新浙江网 实习生 周丽 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浙江省律师协会组织13家律师事务所的50名职业律师,在活动现场开设12路投诉专线,并通过浙江省消保委的维权网站平台,同步开通电话、网络投诉咨询受理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 据了解,这是浙江省消保委第五次开通电话专线和网络咨询投诉活动。浙江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告诉记者,“这主要也是为了消费者考虑,方便消费者就近或在家中利用电话、网络进行咨询投诉,可以说这种投诉是随时随地的,可以大大方便消费者。” 叶元春称,今年“3.15”消费维权的主题是:消费与发展,既要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又要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以便促进经济发展。“比如今天我们就接到许多消费者关于网络购物的投诉,消费者购物后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在网上购物的同时,消费者无法立刻对物品检验,具有很大的风险性。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最好找有实体店铺的商家进行交易,且索要发票,提高维权意识。由于关于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我们还没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但是我们相信相关的保护条款,将会陆续出台。”叶元春说。 从现场的咨询反馈看,消费者对律师提供的解答都比较满意,而对于一些大型运营商的投诉,如中国电信,已给出消费者满意回复,一些异地消费者投诉也会转交给当地消保委调查受理。 据初步统计,在约7小时的电话、网上现场咨询过程中,共接受消费者咨询443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1116件,现场受理举报105件。其中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网络购物、快递服务、预先支付等方面。 西安消协律师免费代理 西安日报 记者 轩辕杨子 莫瑞宁 实习生 孙晓巍 消费者潘女士使用了爱家超市销售的厦门一家化妆品厂的?油膏后,出现严重过敏。昨日,在西安市消协维权律师团的帮助下,她向碑林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爱家超市和化妆品厂。 潘女士去年2月7号在爱家超市文艺路店购买了厦门?侬丝化妆品?油膏一盒,价格为31.90元。购买当日,潘女士即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第二天她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头部皮肤肿胀、发痒。潘女士即到市红十字会医院治疗,该医院认为情况严重。潘女士当即找到爱家超市要求解决,爱家超市将潘女士购买的产品退货并派人员陪潘女士去323医院就诊,该医院推荐潘女士去省医院治疗,确定为染发过敏。去年7月25日,在市消协的协调下,爱家超市预支了674元医药费,但是潘女士治疗产生的医药费为3200.9元。该案在消协最后一次调解中,厂方同意再给补偿2000元,但潘女士不同意,协调未果。 最后,在消协的支持下,潘女士决定利用法律维权,要求爱家超市和化妆品厂,赔偿全部医药费,76元交通费, 3000元精神损失费以及向其赔礼道歉。市消协维权律师团的律师免费代理此案,昨天,碑林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上海律协开通“3.15”律师消费维权热线 解放网-新闻晨报(上海) 记者赵磊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律师协会将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通两部维权热线电话,由律师在线解答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3月15日,市律协组织上海市2家律师事务所在当日10:00至16:00开通免费咨询电话,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两部电话分别是: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免费热线咨询电话:63646956;上海市天一律师事务所免费热线咨询电话:63576998。 另外,市律协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配合当地消协等有关部门,还会组织本区优秀律师在3月15日9点到15点,现场接受市民的法律咨询,部分接待地点如下:黄浦区:南京东路新世界商厦;静安区:静安公园;长宁区:长房国际大厦(天山路、娄山关路路口);卢湾区:农工商超市(打浦路、中山南二路路口);虹口区:鲁迅公园;浦东新区:金杨街道社区广场;闸北区:大宁绿地;徐汇区:徐家汇美罗城。 新疆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33名律师为消费者“撑腰” 新疆法制报 作者: 王维、陈琪 来自全疆各地州的33位资深律师组成的新疆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于3月10日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预示着我区首个由律师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今后,全疆消费者若在消费维权碰到“疑难杂症”,均可得到免费咨询。 新疆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潘晓燕表示,近几年,消费者纠纷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法律保障上消费者显得力量单薄,一方面需要社会力量帮助,一方面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消费维权。之所以成立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就是要提高我区调解消费纠纷案件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更好地依法有效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据悉,专业委员会33名自愿加入的执业律师组成,除了为消费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外,还将参与讨论、研究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参与我区重大消费纠纷案件及典型投诉案件的调查调解等工作。 广西3.15宣传活动:律师为消费者免费维权 来源:南国早报 记者 胡志伟 3月12日,自治区工商局、消委会在南宁市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举办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除提供现场咨询、投诉服务及向市民传授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外,有关部门还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活动中,工商部门与家电下乡的中标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并与一些市场开办方和企业签订了先行赔付协议书。这些企业承诺,将为广西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遵守协议规定,一旦和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将先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再由工商部门进行调解和处理,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此外,在仪式上,10多名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还获得了自治区消委会颁发的聘书,这些志愿者将为广大消费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以提高维权质量。 据自治区工商局局长朱军介绍,去年,广西各级工商机关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咨询8.7万多人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万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535多万元。各级消委会(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万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6万元。 天津律师进社区 3.15联盟剑指小权益 来源:天津网--城市快报 记者 王强 王昊 见习记者 赵雯晔 崔巧琳 这次社区联盟行动刚好赶上了“3?15”,这可给了《城市快报》的律师团队用武之地。上周五,天津市耀达律师事务所、世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分别奔赴和平区新文化花园与河西区新闻里社区,昨日(3月15日)一早,益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又来到红桥区水木天成社区,为居民们做维权咨询。与“对簿公堂”的那些大的权益之争相比,这些咨询问题多是极为平常的生活小事,比如“买件化妆品没存购物小票,但化妆品过敏怎么办”;又如“我家孩子在幼儿园让人欺负了怎么办”等等。不过可别小看这些小事,也让律师们着实费了番脑筋解答。他们感叹:越小的事越能体现老百姓的维权意识,学会维护这些生活里的“小权益”,是当代都市百姓必不可少的技能。 居民的问题最多的还在消费维权方面,比如电视购物的售后服务问题、买东西后的质量三包问题等等;其次,不少居民就生活中遇到的房产、物业等也提出了问题,有些居民对于开发商房产公摊面积以及费用等存在疑问,在详细向律师讲述了具体情况后,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另外,新文化花园正在打造平安健康家庭,所以居民对生活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应当如何处理也十分关注。“正准备找律师咨询,没想到专业律师就来到了自己家门口。”不少居民都这样说。由于咨询者较多,三大咨询现场都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总结三个社区的咨询,居民问题最突出的有两类,一是保健品虚假宣传,二是所购物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售后服务不到位。世宏律师事务所李世宏主任介绍,目前,一些不法商家把保健品当做药物向中老年人推销,有的甚至以免费体检的名义推销产品,并且这些“药物”的价格还十分昂贵,但服用后却起不到什么作用。正因这些保健品吃不坏也吃不好,这些不法商贩才敢推销,而患者服用这些没有疗效的“药物”,只能延误病情。李世宏主任建议市民,如要购买药物或保健品,不要相信这些“草台班子”,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看清生产批号和厂家,而且要索要正式发票。 维权问答 ■新文化花园社区5岁小朋友刘翰知的家长: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受到欺负,要如何处理呢? 快报律师团:如果儿童在幼儿园或学校发生安全问题,家长需要与学校班主任进行协调,班主任有看护学生的责任,但是也需要明确孩子的主观过错。 ■新文化花园社区业主胡女士:我在商场买了一瓶化妆品,但是没保存购物小票,化妆品在使用中出现过敏现象,应当如何处理? 快报律师团:顾客购买产品要注意保存购物小票,并注意化妆品的生产厂家。如果有购物小票,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找商店,即便是小票丢失,也可以找生产厂家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商品上没有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说明商店售卖的可能是三无产品,商店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水木天成社区业主朱先生:前些日子我买了个手机,还不到一周新手机就不能用了,我打算退货,可商家以种种理由不给退,我该怎么办? 快报律师团: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如对商家协调结果不满意,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到消协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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