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安徽省城一律师与三星公司“较上劲”

    日期:2009-03-25     作者:中安在线    阅读:3,162次
  去年,安徽省城执业律师储洁印以三星手机存在重大瑕疵为由,将天津三星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三星通信)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并要求三星通信向所有同种手机用户道歉。记者24日获悉,在一审被驳回诉讼后,近日,储洁印又以自己所在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为原告提起诉讼,再次将三星通信告上法庭。目前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8年8月25日,储洁印律师将三星通信、合肥迅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力公司)告上法庭。储洁印在诉状中称:2007年6月10日,他在迅力公司购买了天津三星公司生产的SGH-D908型手机一部,使用移动全球通手机卡。由于他的手机经常处于占线或关机状态,未接来电提示的移动小秘书功能显得非常重要。用了两个月,发现“移动小秘书”功能有问题,关机或占线时有人打他电话,开机或接听电话结束后没有短信提示。2008年1月和6月,经过两次更换主板,移动小秘书功能仍不能显示。储洁印认为,三星手机存在重大瑕疵,其行为明显侵犯了他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赔偿10万元经济损失,并要求三星通信向所有购买同种手机的用户道歉。


去年11月17日,庐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储洁印所买手机是由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财务报销,所以支付该手机款的是律师事务所而不是储洁印本人。据此,法院以储洁印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驳回了他的起诉。今年3月,储洁印以自己所在的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为原告提起诉讼,再次与三星通信对簿公堂。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